湘雅二院调查后续:15名医护违规被处罚,2名主任被取消资质!全国医院刮起了自查自纠的风暴……

湘雅二院自查自纠:
15名医护违规被处罚,
两名主任被取消医疗资质!
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断断续续已经发酵了半个多月。
从8月18日全网举报,网民统一战线,列出刘翔峰数条极端不规范医疗事件,广大医生不愿相信、不敢相信。
再到8月25、26日,中南大学、湖南省卫健委、长沙市监委介入,查出确有不规范医疗行为,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
最后,中纪委也出来发话了,并于28日发表评论文章《坚决维护医疗领域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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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再三强调:必须坚决清除损害医疗行业信誉的“害群之马”,坚决挖出“靠医吃医”、啃食医疗资源的“蛀虫”,坚决维护医疗行业清风正气,维护医护工作者的崇高形象,护佑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事情到这里,这起医疗案件已经引起了下到民间、上至官方的群怒,性质极其、特别、无比恶劣。
湘雅二医院在这次医疗风波中受到的警示极其深刻,据报道,湘雅二医院已部署开展“改进医疗作风·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已深刻查找问题,采取有针对性举措,从警示震慑、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整改,真改、实改、改到位。注重从根本上、土壤上、源头上解决问题,坚决避免“黑心医生”出现。
随后,在自查自纠的后续中,湘雅二院又处罚了一批违规医护人员。
9月2日,湘雅二院内部下发文件,决定对该院心血管内科医生谭某某、产科医生朱某某15名工作人员给予惩戒或取消该院医疗资质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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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通告,心血管内科医生谭某某在医院门诊过程中,引导患者院外购药,违规转诊患者、开大处方;产科医生朱某某多点执业,在医院门诊过程中介绍患者外院就诊和检查。
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院医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二不准”实施细则》,湘雅二院对上述医生进行了处罚:
给予谭某某警告处分、取消其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疗资质;心血管内科主管医疗副主任刘某某提醒谈话,责令检查。
取消朱某某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疗资质;妇产科副主任、产科副主任(主持工作)黄某提醒谈话,责令检查。
在这份通告文件中,感染科、血液内科、外科楼病房等多名医疗工作人员也存在违规行为,已给予提醒谈话、责令检查等处分。
被处分的医护人员中,有两位是主任级别的大咖,其中一位已经在中南大学及湘雅医院工作了50年。取消了他们的医疗资质,这代表他们的职业生涯也就此毁了,可是怨谁呢?
一名湘雅三医院的心血管医生告诉记者,早年曾与谭某某开过几次会,印象里觉得很老实、不爱说话。
真是想不到,就是如此老实、主任级别的大人物也会做出一些医疗违规的事。
据湘雅二医院门诊办工作人员9月5日下午介绍,谭某某、朱某某在整个9月份已无门诊,“具体情况不清楚”。
湘雅二院又出事,枪打凌峰鸟,
34岁患者住院一月花费54万病亡,
家属要求立案查处
借着刘翔峰事件带来的舆论,一些患者也开始借力打力,把一些不明就里、真实情况还没有查明的案件搬上来,将矛头直指医生。
据报道,一名34岁的患者肖某,因“感染性心内膜炎、主动脉瓣狭窄伴关闭不全伴有赘生物”于2019年11月25日,从湖南省医转至湘雅二医院。
转院的目的是打算手术,但入院后湘雅二院医生认为暂无急诊手术指征,先保守治疗控制好心衰,再进一步评估,酌定手术。
这位患者在心内科住院治疗一周多时间,12月3日突发心跳骤停。
医生在患者家属强烈要求下,予以了急诊手术治疗,对患者进行了主动脉瓣置换术和赘生物清除手术,ICU救治22天后,患者还是因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人没了,钱也没了,从住院到死亡,总费用54.4万元。
人财两空之下,家属不接受这一事实,向长沙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20年11月,长沙市医学会认为感染性心内膜炎死亡率极高,由于死者未行尸检,无法判定心脏瓣膜受损害程度,是否手术与最终预后相关性不明。因此,专家组无法明确分析医方是否存在过失及过失与后果的因果关系,此医疗事件不能定性。
既然长沙市医学会不能鉴定,患者又向湖南省医学会申请鉴定。
2021年12月,湖南省医学会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医院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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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家属将湘雅二医院起诉到长沙市芙蓉区法院,2月法院正式立案,但尚未判决。
这次,刘翔峰案件爆了出来,家属抓住时机,立刻请求湖南省卫健委对涉案医生进行行政立案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
目前,湖南省卫健委已受理。
老话说,坏事要么不来,要来就来一大堆,这就是热度效应,也是所谓的墙倒众人推。
在这起医疗纠纷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底层逻辑:医生看病救人,绝不能让患者人财两空,必须要帮患者留住一样,否则,不论事实真相如何,你铁定吃官司!这是一个从医多年的老医生对各位读者的忠告!切记!!
题归正传,笔者很是疑惑,患者死亡后没有尸检,湖南省医学会从哪得出的结论,就认为医院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直接导致患者死亡,并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呢?
要知道,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患方对死亡有异议,必须在48 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如果拒绝尸检,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当时就有异议,为什么不立刻进行尸检?
难道真的是因为湘雅二医院爆出了刘翔峰事件,觉得医院名声受到了影响,谁都可以踩一脚?
这一码归一码,如果是这样的原因,那真是令人心寒,也太过分了!
湘雅二院事件成为导火索,
全国各大医院自查自纠风暴已来临
你以为事情到这就结束了吗?并没有!
据相关媒体报道,全国各大公立医院近期都开展了极为严厉的医疗行为规范整顿行动,湘雅二医院处理15名医护人员只是在全国开了一个头。
8月29日,上海两家三甲医院开展了“雷霆突击整顿行动”,对一半以上科室的医生进行了检查,对特别常规、特别容易犯下的医疗不规范行为,如多点执医、大开处方、引导院外购药等行为进行了特别关注和特别处理。
此外,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山东等多省份公立医院也开展了自查自纠,纠查的内容包括医院门诊及住院多个科室,涵盖医务人员资质、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医疗文书、医疗耗材、医疗药品、医疗纠纷等多方面,涉及医疗活动的各个重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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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上海阳光康复中心
一时间,医疗行为规范整顿的风暴刮遍了全国大大小小的医院,不知道你所在的医院有没有进行突击检查呢?
撰文 | 阿拉斯加宝
编辑 | 阿拉斯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