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规定:弹窗推送广告应确保一键关闭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不得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以恶意翻炒为目的,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

根据规定,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不得集中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金虎)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