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宾川】宾川一男子非法采矿4200余方,非法获利34万多元,森警迅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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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宾川县公安局平川森林派出所在集中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查获一起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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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云南公安党旗红”暨百名局长千名所长万名民警进社区大走访工作中,平川森林派出所分别深入金沙江、渔泡江及平川河、峨溪河等沿江沿河流域开展巡逻走访。巡逻走访中,民警发现平川镇东升村委会有人在进行非法采砂矿破坏生态线索。
根据线索,平川森林派出所及时向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汇报情况的同时,迅速采取行动,立即深入涉及非法采矿的东升村委会羊厩房进行走访和收集相关作案证据。
通过大量走访和侦查,民警发现东升村村民自某某自2019年4月至今,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非法盈利为目的,擅自到东升村委会羊厩房箐门口河道内使用装载机、挖机采挖河砂出售4200余方,非法获利达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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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相关证据后,9月14日,平川森林派出所果断出击,迅速行动,在东升村委会羊厩房箐门口河道内将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自某某抓获,当场查获装载机、挖机、碎石机、发电机等作案工具。自某某对非法采砂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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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嫌疑人自某某交待:自己是从2019年开始采挖,因为家里要用钱,就想着到河道进行非法采挖。三年来,为采挖到更好的砂,自己还私自通过挖机将河道流水方向进行改道。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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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公安局
平川森林派出所负责人
王睿蛟
该案是自2020年以来,破获的非法采矿案件,嫌疑人自某某没有取得合法采挖证进行私自采挖,还私自将河道流水方向进行改道,这样不但破坏了生态,在雨季还非常危险。三年来,非法获利已达34万余元。自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宾川公安提醒: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严禁私挖乱采。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图文/赵保通 张丽焕 赵浩丹
编辑/李丹
责编/王静红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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