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0%“苹果税”、强制搭售等行为,苹果被诉垄断纠纷案10月在沪庭审,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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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据ICphoto
红星新闻记者|蔡晓仪 蓝婧
责编|任志江 编辑|郭庄
日前,红星新闻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苹果公司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将于10月20日上午在该院开庭审理。
去年2月,苹果用户金女士起诉了苹果公司(Apple Inc)和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苹果上海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案由为垄断纠纷。
原告金女士认为,在苹果系统渠道购买多款数字产品的价格均高于安卓渠道,且交易时只能选择Apple Pay支付。基于此,金女士认为苹果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强制搭售(附加条件交易)、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和限定交易等行为,通过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方式,在中国市场谋取了巨额利润,故诉至法院。
提交答辩状期间,苹果上海公司曾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最高院于去年9月裁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具有案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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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出的开庭传票
用户诉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要求其停止不公平高价等行为
原告金女士认为,作为苹果手机数亿用户之一,其在苹果手机应用商店App Store购买应用产品时发现,其只能选择Apple Pay这唯一支付方式来支付,而无法选择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国内最常用的移动支付方式来支付。
金女士同时发现,苹果开发者声明显示苹果向App应用开发者收取30%佣金,即“苹果税”,故相同的应用产品,消费者在App Store的购买价高于安卓应用商店的购买价。金女士提交的证据包括爱奇艺、喜马拉雅、网易云音乐、懂球帝等APP会员服务售价。
金女士认为,苹果公司是App Store的实际经营者,苹果上海公司是苹果手机在中国的销售商,苹果公司、苹果上海公司共同运营苹果手机在中国的业务。苹果公司、苹果上海公司通过软硬件一体化的策略,使得消费者购买苹果手机后只能选择苹果公司提供的手机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作为普通消费者,因为苹果公司、苹果上海公司的搭售行为和不公平高价行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被剥夺了。”
原告提供的民事起诉状称,苹果公司、苹果上海公司在该市场显然具有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苹果公司、苹果上海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搭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和不公平高价行为,通过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方式,在中国市场谋取了巨额利润,故诉至法院。
基于此,原告方要求苹果公司和苹果上海公司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应用内购买”(IAP)收取交易金额的30%佣金的不公平高价行为;停止要求“应用内购买”只能选择ApplePay进行支付的强制搭售行为;停止限定交易、拒绝交易的行为。
日前,红星新闻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苹果公司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将于10月20日上午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届时法院将对相关被诉垄断行为是否成立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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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女士起诉苹果公司和苹果上海公司起诉状
苹果曾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
最高院已裁定原法院有管辖权
此前,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苹果上海公司曾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苹果上海公司认为,金女士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居住地为上海市,因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不具有管辖权。
此外,苹果上海公司称,由于案件指控的侵权行为是通过经营App Store实施的行为,苹果上海公司认为自己不是该程序商店的经营者,仅是苹果手机的经销商,没有以任何方式参与本案被诉行为,不应被视为适格被告。
2021年6月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垄断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作出裁定,驳回该异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金女士主张其因被诉垄断行为利益受损,故作为受损害一方的一住所地可以作为被诉垄断行为实施后的损害结果发生地。
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查,金女士户籍地虽在浙江省杭州市,但其提供的房产证、上海市居住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能够组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金女士在本案立案前,已在上海市长宁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因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法院驳回了苹果上海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针对这一裁定,苹果上海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1年9月6日立案审理。苹果方面依旧认为,原告金女士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至起诉时其已连续在上海市居住一年以上,即使认为上海市是原告金女士的经常居住地,上海市也并非侵权行为地。“首先,本案不属于信息网络侵权案件,无法适用原告住所地管辖规则。其次,在无任何法律规定以及事实证明的情况下,原审裁定错误地将经常居住地直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苹果方面认为。
2021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垄断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一案作出裁定,再次驳回苹果上海公司就管辖权问题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认为原审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最高院认为,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于垄断民事纠纷案件,被诉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在管辖权异议案件中,人民法院只需审理与建立案件管辖连结点相关的事实。如果与建立管辖连结点相关的事实同时涉及案件实体争议内容的,只需审查案件初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一个可争辩的管辖连结点事实即可。
经最高院审理查明,原告提交的初步证据证明,苹果公司可能存在通过苹果手机应用商店App Store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苹果公司与苹果上海公司可能通过软硬件一体化的策略共同实施了该行为,可能对国内相关市场的竞争造成排除与限制竞争效果,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主张其权益因该垄断行为受损,其住所地可以作为本案侵权结果发生地。
至于相关被诉垄断行为是否成立,属于本案实体审理问题,在管辖权异议程序阶段不予理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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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驳回苹果上海公司就管辖权问题的上诉
“苹果税”已引发多国抵制
苹果称不经App Store安装增加安全风险
红星新闻梳理发现,近年来,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对苹果提起了反垄断诉讼。
据央视财经援引道琼斯旗下新闻网站“市场观察”8月26日报道,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年底前,美国司法部或将会针对苹果发起反垄断诉讼。报道称,自2019年以来,美国司法部长达三年时间一直在对苹果公司进行调查。美国司法部认为苹果公司滥用其市场力量,扼杀小型科技公司,包括应用程序开发商和硬件制造商,从而遏制了竞争。
今年3月,苹果公司在荷兰遭遇集体诉讼,App Store被指控滥用30%佣金的垄断地位。诉讼称,苹果从App Store中抽取30%的应用和应用内购买分成,构成垄断行为,迫使开发商提高价格。
2021年9月,美国加州法院对《堡垒之夜》开发商Epic诉苹果反垄断案作出判决,要求苹果不得禁止应用开发商设置连接,引导用户选用苹果以外的应用内购买方式。这一判决打破了苹果支付系统的垄断,震动了业界。
此外,2021年9月,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迫使苹果允许阅读器应用程序(显示以前从iOS外部购买的内容的应用程序)包含指向外部账户设置功能的应用程序内链接。2021年8月,韩国通过立法禁止应用商店垄断的行为,禁止苹果、谷歌要求应用程序开发人员使用各自的内部支付系统。2020年3月,法国反垄断机构对苹果开出11亿欧元的罚单,原因是苹果与分销合作伙伴签订反竞争协议,从而控制产品价格并形成垄断,违反了法国相关的反垄断法。
对于过去几年App Store遭到的审查和反垄断举报,苹果公司在今年1月18日致立法者的一封信中称,参议院正在审议的反垄断法案将迫使该公司开放应用程序下载途径,这将增加iPhone用户面临安全漏洞的风险。苹果公司表示,允许用户如法案所准许的那样侧载(sideloading,即不经App Store安装)应用程序将是“消费者的巨大损失”,将允许应用程序开发人员无视苹果公司的私隐政策,为诈骗者打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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