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评弹丨船老大为救16人弃10万元蟹笼:应该理直气壮要补偿

评论员 邱延波

为第一时间前去救援16名落海船员,“浙岱渔11492”船长沈华忠,毫不犹豫下令砍断连接绳,将价值近10万元的蟹笼丢弃大海。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见义勇为人员沈华忠记二等功。

网络上对沈华忠的救人行为一片赞扬,却忽略了他遭受的损失。沈华忠本人并没有谈及如何补偿他的损失。网友也很默契,仿佛一要补偿,就有损于沈华忠的见义勇为的美好形象,好像一谈要钱,他的“救人动机”不纯了。

春秋时期鲁国有一条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其他国家看到国人成为奴隶的,可以先掏钱把这个奴隶赎回鲁国,然后到国库报销赎金。孔子的弟子子贡,赎回来一个鲁国人之后,却拒绝让国家报销赎金。

本来子贡救了人,还不要钱,值得称赞,孔子却批评了他。孔子说,你不向国家要赎金显得你道德优越,以后别人在他国赎回了鲁国人,还能不能再要赎金?要了,显得道德不够高尚;不要,又白白损失了自己的钱。这只会让鲁国人再看到同胞落难的时候,假装看不见,再也不救了。

沈华忠为了救人,舍弃了自己价值10万元的蟹笼,这10万元的损失应该提。相关部门也应该对他奖励,弥补他的损失。即便是相关部门没有主动提补偿,沈华忠自己也应该理直气壮地要补偿。救了16人的命,自己损失了10万元,要补偿,不丢人,也丝毫不影响其舍己救人的高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