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市新增高中风险区2+2个

​格尔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115号)
近期有宁夏、海东民和籍人员在格活动轨迹,有输入风险,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并报请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决定自2022年9月26日12时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2个)
星龙小区一期片区(江源路以东、金峰路以南、泰山路以西、八一路以北,除星龙大厦),江河龙市场片区(通宁路以东、八一路以南、泰山路以西、建兴巷以北,除泰山路加油站)。
上述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新增中风险区(2个)
星龙小区二期、宁靓小区及沿街商铺。
上述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
除上述高、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来源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 实习编辑 赵司尧
流程编辑 马晓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