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最新!事关国庆前后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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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 告
〔2022〕第4号
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加之近期云南周边的贵州、四川、西藏等地疫情仍在持续,省内、州内也先后在省外入滇人员中检出阳性病例,适逢国庆长假将至,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剧。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州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国庆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理性出行
1.非必需不出行。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避免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尽量减少跨州市特别是跨省区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备,提前了解目的地风险等级、疫情防控规定等,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倡导“就地过节”。国庆假期,在宾人员倡导在本地过节。在省外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尽量留在当地过节。
3.返乡提前报备。确需从省外入(返)宾的,请提前3天通过电话及亲朋好友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备(游客向所预订酒店报备)。返回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返回时尽量使用私家车,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在服务区或其他公共场所停留的频率,降低感染风险。
4.严格遵守出行要求。所有从州外入(返)宾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宾后在交通站场、入县关口的健康服务站进行“落地检”,入(返)宾间隔24小时后须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情发生地入(返)宾人员须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等动态分级管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信息、逃避或拒不配合落实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加强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全面落实常态化扫“场所码”、查“行程卡”、测体温等措施,实行专人管理、“绿码”通行,确保往来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行动轨迹有效追踪。对进入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旅游购物店、酒吧、KTV、影剧院等涉旅场所的游客,须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的,涉旅场所应主动引导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方可进入。
三、减少人员聚集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从严管控各类会议和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会议和活动,由举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要求,并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提倡从简操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规范落实防控要求。
四、加强个人防护
尽量不组织、不参与聚会聚餐,减少大规模聚集性活动。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健康码”信息异常须主动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宾川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2.宾川县便民核酸采样点信息
3.宾川县“落地核酸检测”服务点信息
宾川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金牛镇 0872—7330276
宾居镇 0872—7326696
乔甸镇 0872—7366998
拉乌乡 0872—7356050
平川镇 0872—7377219
钟英乡 0872—7376182
州城镇 0872—7346158
力角镇 0872—7399196
大营镇 0872—7388135
鸡足山镇 0872—7350429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2-714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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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来源/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王静红
责编/王静红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