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华被提起公诉!

来源:政事儿
最高检官网9月29日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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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敬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债务催收、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6月20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敬华作出逮捕决定。
今年5月31日消息,张敬华被“双开”。
经查,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敬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敬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去年12月1日消息,张敬华被查。
张敬华此前任江苏省委副书记。2021年11月20日消息,张敬华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张敬华长期在江苏工作。他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1962年7月生,江苏泰州人,1985年6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他1985年从南京大学毕业后,曾进入国家计委工作两年,1987年回到家乡江苏,先后在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省生产调度办公室、省安监管理局工作,2001年6月任省经贸委副主任,2004年1月任省国资委副主任。
2006年1月,张敬华出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两年后任省环保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年7月,张敬华任徐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1月任市长,2012年4月调任镇江市委书记。
2013年3月,他任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2016年3月任副省长,升省部级。次年,他任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1年2月19日,张敬华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职务。
张敬华简历
张敬华,男,1962年7月生,汉族,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1.09—1985.08 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5.08—1987.10 国家计委综合司干部(其间:1986.07—1987.07中央机关讲师团赴河北省滦县支队队员)
1987.10—1993.04 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员、副科长
1993.04—1994.03 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长
1994.03—1996.10 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
1996.10—2000.12 江苏省生产调度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0.12—2001.06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时负责人
2001.06—2003.06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3.06—2004.01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2004.01—2006.01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06.01—2008.03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8.03—2009.07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2009.07—2010.01 江苏省徐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01—2012.04 江苏省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04—2012.06 江苏省镇江市委书记
2012.06—2013.03 江苏省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3—2016.03 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6.03—2017.07 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7.07—2021.02 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1.02起 江苏省委副书记
2021年11月任江苏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2021年12月1日被查
2022年5月被“双开”
2022年6月被捕
2022年9月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