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不得外锁门,也是坚持“生命至上” |新京报快评

明确居家隔离不得外锁门,是对人的生命安全和基本尊严的必要照拂。

▲7‎月‎8‎日,山西运城市新绛县开建的方舱隔离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正施工。图/IC photo

文 | 吴振

9月29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一级巡视员雷正龙指出,集中隔离场所的基础设施应该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等标准要求,严格规范隔离点管理,严防交叉感染。采取集中或者居家隔离措施时,不得采取外锁门的方式。

对疫情高风险人群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是防疫当中的一种常见做法。但揆诸现实,一些自诩为“硬核”防疫的行为,的确有过头之嫌。此次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不得对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外锁门的措施,就是对防疫红线的标注,也是一次非常具有针对性的提醒。

从公开信息来看,诸如“居家隔离大门被拴铁链”等现象,在一些地方的确时有发生。这既是对防疫要求的粗暴加码,有伤隔离人员的尊严,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在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就很可能阻碍隔离人员逃生,其中的风险绝不能小视,必须令行禁止。

落实防疫措施,是出于对生命的保护,而杜绝出现对隔离人员外锁门的做法,同样是坚持“生命至上”的内在要求。

在执行防疫措施的过程中,不管是转运隔离人员,还是有效管理隔离场所,抑或是科学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都应最大程度避免让配合防疫的民众增加新的安全风险,这应该成为常态化防疫中的基本底线。

一句话,“生命至上”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应该贯穿到整个防疫的全过程和每一个具体操作之中去。

凡是有违该原则的,都应该坚决杜绝。单就集中隔离环节的规范,这次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也还要求,集中隔离场所的基础设施应该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等标准要求,严格规范隔离点管理,严防交叉感染;对经评估不适合集中隔离的特殊人群,可以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对不宜单人单间隔离的,要指定合适人员进行陪护。这些都可谓是对人的生命安全和基本尊严的必要照拂。

对照此要求,之前个别地方出现封闭小区将消防通道锁死,对婴幼儿单独隔离等现象,显然都在必须严肃纠偏和预防之列。

防疫进行到今天,到底何谓科学施策,何谓“层层加码”,界限已经越来越清晰。各防疫主体,都不该再有擅自加码和“一刀切”的蛮干思维。这不仅考验对防疫政策的科学执行能力,也检视对生命的真正尊重程度,容不得马虎大意。

撰稿/吴振(媒体人)

编辑/徐秋颖

校对/吴兴发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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