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帮、货拉拉等平台公司屡被约谈 监管部门:切实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 钟雨欣 北京报道

9月30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满帮集团、货拉拉、滴滴货运、快狗打车4家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进行了约谈。

约谈指出,近期通过网民留言、群众来电来信等渠道发现,部分平台公司依然存在多重收费、压价竞争、拖欠货车司机运费等问题,损害了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同时,为落实好第189次国常会会议精神,切实保持运输价格相对稳定,让广大货车司机享受通行费减免的红利,对4家平台公司提出了相关要求。约谈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排查整治各平台公司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化解风险,确保行业安全稳定;二要健全货源审核制度,完善拖欠运费处理协调机制,不得恶意压价竞争,2022年年底前,不得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和运营规则,要保持运输价格的相对稳定,确保货车司机享受通行费减免的政策红利;三要加大对货车司机关心关爱力度,切实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屡遭约谈:撮合型平台亟需加强合规建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约谈网络货运平台。在1月、7月、8月和最近一次约谈中,通报问题均集中于平台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如多重收费、压价竞争、违规运营等等。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教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网络货运平台因随意调整计价规则、压价竞争、多重收费等原因频频被约谈,反映出国家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对新业态领域实施常态化监管,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明确希望网络货运平台在发展中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抑制平台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的现象,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从整体来看,货运市场一直存在着“小、散、乱、差”等问题,货拉拉等网络货运平台提供了交易撮合服务,起到信息中介作用,能够提高车货匹配率,但同时也将货运市场上的一些矛盾聚焦到了平台上,司机的权益保障问题凸显。

顾大松进一步指出,根据第189次国常会会议部署,今年第四季度,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本次约谈强调,要确保货车司机享受通行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市场上有担忧,通行费减免后网络货运平台会继续压低运价,司机的利润空间会受影响。这次约谈提出的要求很有针对性和及时性。”

“货运行业场景复杂,安全风险隐患较多,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不容忽视。目前很多撮合型网络货运平台仅是提供居间服务,在货主和司机之间搭建桥梁,但在合规体系和安全体系建设方面依然需要加大投入,进一步优化相关措施。”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静表示。

“货运行业是特别典型的分散经营模式。在过去,货运从业人员往往是通过线下园区的黑板告示、贴墙广告等等传统方式获取信息,现在则更多地依赖网络货运平台寻找货源。”王静补充道,网络货运平台将全国范围内的车源、货源信息整合至线上,有利于提升行业运输效率,但为了吸引货主,粗放运营、审核不严导致不实的货运信息依然能平台上流转,虚假发货、司机被动超载等问题频频发生。

“潜在的安全隐患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疫情发生以来,交通运输业所受的影响不小,整体供大于求,平台通过频频降价吸引货源,司机作为弱势的一方,相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王静表示。

货运市场供大于求:低价竞争形成恶性循环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21年货车司机从业状况调查报告》,对于货车司机使用货运互联网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反映最大的是压低运价行为,78.8%的货车司机认为存在压低运价行为,占比接近八成。第二大问题是货源真实性问题,53.4%的货车司机反映货源信息与真实描述不符,49.2%的司机认为存在虚假货源信息。第三大问题是客户服务困难问题,44.1%的货车司机反映出现各种问题后与平台协商困难。第四大问题是会员收费问题,38.1%的货车司机反映收费较多,存在收取运输押金、保证金、技术服务费等项目繁多,一些平台随意调整会费标准。第五大问题是准入门槛问题,15.2%的货车司机反映对接入车辆、驾驶员审核不严格,对于一些违规车辆、挂靠司机、不诚信货主(黄牛)没有必要的准入限制措施。

陈兵表示,相关平台频频降低运价,价格通过补贴的形式低于正常运输成本,致使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受到不当竞争行为的影响,达到限制、排除市场竞争的效果。各项成本上升、平台抽成比例高,分配机制不公开透明、随意调整计价计划规则、平台间恶性竞争等都一定程度上导致相关平台运价降低,形成多因一果的“车越多—价越低—车更多—价更低”低价困局。

“这将加剧货运市场的竞争,进一步挤出竞争力不足的车辆司机。中国公路运输市场环境进一步恶化,也可能会出现没有足够的司机满足托运人要求的情况。”

顾大松特别指出,目前市场的买车门槛低,“0元购”“低首付”等购车诱人条件吸引了不少人,但由于缺少对货运行业实际情况的了解,司机盲目入行后很难快速获得收益,很多人还背着贷款,生活压力大。

“车多货少,在激烈的竞争下,平台相关规则可能会向货主倾斜,市场运价不断降低,司机议价空间和能力被削弱,但为了维持生计,即使价格较低也会有人抢单。比如,有些货车司机在送货结束之后,为了避免返程空载,会接一些特别低价的单子。”顾大松举例道。

解决低价、压价竞争的问题需要多方协作。顾大松表示,行业协会可以对整体行业进行摸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通过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货运量、运输车辆及运力情况,为货运从业者提供相关风险提示,降低从业风险。此外,行业协会还可以联合网络货运平台建立行业信用制度,加强信用共享,及时发现和处理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加强司机合法权益保障 维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面对网络货运领域的发展乱象,规范相关平台运营方式、加强司机合法权益保障成为当务之急。

去年11月,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生产经营环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我国首个互联网货运安全团体标准《互联网货运平台安全运营规范》也体现了加强司机权益保障的内容,明确了互联网货运平台驾驶员与车辆审核、驾驶员安全管理、安全运营等条款,规范安全运营管理标准。

陈兵表示,作为以交易信息撮合为主业的网络货运平台,其营收的基础就是占全部运力比重最大的闲散(灵活)的承运人,和需求散且杂的中小企业及普通消费者用户。为此,需要为两边用户提供合理的交易规则,以确保经平台撮合展开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在此基础上,如何建立稳定长久的多边信任关系,提高和巩固多边用户在平台上的留存率,实现持续健康的市场化、规范化及商业化运营是平台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撮合型平台难以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于货运市场中的所有使用者,使司机、货物托运人,乃至整个货运物流从业者均从中受益,是其终极目标。应平衡与保障各主体的正当利益,进一步帮助司机实现收入提升,并通过持续性的服务满足托运人。”

在平台计价规则上,陈兵也强调了完善市场信息披露机制、行业信用制度的重要性,让数据在公路货运市场调控中发挥关键作用。相关部门也可以组织业内人士,专家等进行调研,测算并出台合理指导价,加强对平台的监管,让司机明确清晰相关计费规则、收费明细等。

此外,陈兵特别指出,对新业态领域实施价格监管等,仍要警惕规范后的市场灵活度丧失以及行业划定最低价格最终导致整体价格水位上涨的情况。因此,要实施动态监管,发挥监管智慧,既要保护司机合法权益,也要警惕其在规则中游走。

面对多次约谈中提及的安全隐患问题,陈兵表示,相关平台应建立健全货源审核制度,如进行实名认证,加强供需双方合规性审查,建立完善的把控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货源自动审核方法及系统,使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信息一致,避免出现虚假订单,尽早排除超载超限、违规载客、运输违禁品等安全隐患。

“总之,平台有责任保障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通过技术手段使整个运单过程在平台上有轨迹可循,促进货运市场规范持续健康发展。”陈兵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