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这十年——嵩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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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润万物,泽被嵩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长25公里牛栏江(嵩明段)水生态、水环境发生了转折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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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建机制,护航生态蝶变
十年来,嵩明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鲜明主题,就是持续优化制度体系建设。越织越密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美丽嵩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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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的联合机制日趋完善——部门联动,组织成立“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年集中召开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2次,统筹部署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印发《嵩明县县级有关单位(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甄别全县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清单共计涉及部门单位294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事项,推动高位统筹、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
环评和排污许可深度衔接——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环评审批有效衔接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域:严格执行正面清单,在项目选址、环评审批等全过程坚持服务优先,对拟引进项目及选址,实行项目预审制度,严把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在排污许可管理领域:突出排污许可制在健全环境治理和责任体系中的引领作用,规范排污许可办理流程,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截至目前,嵩明县已将750余家固定污染源企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了排污许可环境监管动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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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强大动力——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镇(街道)、园区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系统研究、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收到投诉件21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收到投诉件30件、2021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收到投诉件40件(含终止办理1件),截至目前,2016年、2018年交办投诉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2021年实际办理39件中已完成整改37件,整改率达94.87%。
两法协作更加紧密——初步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昆明市第1起环境污染侵权公益诉讼——嵩明县杨林镇大龙潭污染事件是畅通“两法”衔接的生动写照。加强环境保护与公检法联动,移交公安机关治安拘留26人,以最严格司法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十年严执法,厚植保护土壤
十年来,嵩明县始终聚焦铁腕执法,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化执法与监管有效衔接,打造“闭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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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惩重罚、重拳整改。全面“排查”:精准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结合区域环境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现查处一起、整治一片。深入“巡查”:建立常态化巡河倒查追踪机制,以线索挖问题。针对突出水环境问题,印发实施《2022年牛栏江(嵩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通过巡河发现问题,为执法提供案源和线索,有效提升执法针对性和监督效能。依法“惩处”:成立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审议委员会,建立案件双重审核制度,共计立案处罚350余件,罚款2849余万元,做到处罚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监管“闭环”:建立“调查核查—反馈回复—整改推进—后督察、后监管”的闭环管理机制,精准督促、精准查处、精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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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主力军”——积极探索“局队合一、站队合一”,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覆盖率达100%,监测人员执法证覆盖率达60%,基本实行全员执法常态化。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持证覆盖率达100%;生态环境监测资质认定能力实现空气和废气、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噪声100%全覆盖,共计64项指标、57个标准方法;基本配齐多功能声级计、烟气综合分析仪、多功能水质测定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等各类监测仪器300余台,有效提高全县环境监测能力。
十年强治污,擦亮绿色底色
蓝天白云已成常态——严肃查处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加大“散乱污”企业监管,助力园区老旧企业转型发展,有效推动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自2017年,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1757天,空气优良率达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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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长清已然再现——在河流治理上,充分考虑河流与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以流域为单元,编制《牛栏江(嵩明段)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流域环境治理;充分考虑整个生态系统的修复,累计投资2.5亿元,积极推进12个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最大程度发挥河流综合效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一河一策”治理方案中,依托工程治污、生态修复,牛栏江出境断面年均水质自Ⅳ类提升为Ⅲ类,稳定达标,河道实现了水清岸绿的华丽蝶变。在农村污水治理上,目前全县共有74个行政村实现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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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连绵随处可见——基本摸清全县土壤污染总体情况,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环境监测实时待命——加强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管控,及时掌握园区区域环境情况,加强设施设备特别是在线监测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处理水质稳定达标及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及稳定性,为掌握嵩明县环境质量状况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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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规范长效——嵩明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1个(大石头水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长效应急管理机制,编制完成《大石头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和《大石头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备用水源(地下水及龙王庙水库),规范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建设。十年来,基本实现大石头水库年平均水质稳定达标。
环境风险有效化解——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编制《嵩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牛栏江流域(嵩明段)水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县域环境应急演练15次,有效提高县城应急处置能力。
十年巧宣传,绘就美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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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掌上春城等媒体开展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通报会采访,广泛宣传嵩明县废弃菜叶污染治理的“嵩明模式”和“乡村美丽蝶变背后水的故事”—嵩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各类活动为主题,以“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为重点,开展环境普法宣传、志愿活动等120余场次,广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激励营造全社会共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共建“美丽县城”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编辑:陶晓艳
审核:雷霞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