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那些证书|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反面)信息解读

图片
NJMSA
上一期,我们通过解读《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所传递的“信息”,让大家对《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正面)有了深刻的了解。
为便于船员携带、减证便民,内河船员的证书已经在以前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简化,把船员的适任证书(俗称“大证”)和合格证打印在一张证书上,以正反面的形式展示。本期我们结合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的有关规定,对《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反面)(即《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的有关“信息”进行解读,让广大船员对内河船员证书所含内容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便于船员正确任职。
图片
某内河船员证书
内河船舶船员“特培证”有多少种类
根据《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内河船舶船员“特培证”分为10种:
1.总吨1000以上内河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2.总吨1000以下内河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3.总吨1000以上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4.总吨1000以下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5.内河液化气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6.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7.内河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8.内河滚装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9.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10.内河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1)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的基本培训;(2)低闪点燃料操作负直接责任船员的高级培训。
其中,“1”和“2”是针对内河“油船”的特殊培训合格证,“3”和“4”是针对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舶”的特殊培训合格证。
也就是说,在内河特殊培训中,只有“油船”和“散装化学品船舶”的“特培证”是以“吨位”划分的,其他内河特培合格证只针对船型、不区分吨位。
内河船员如何获得《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
根据《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内河船员获得《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需要三个步骤:
1.步骤一:参加“特殊培训”,获得“特培证明”;
2.步骤二:参加“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3.步骤三: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都合格后,向海事管理机构申办《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
怎样区分是否适用于“1000总吨”以上的问题
本例中,该船员的《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适用项目描述为“内河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和“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该证书是适用于“总吨1000以上”、还是“总吨1000以下”的油船和化学品船?
根据《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及上文所述,可以知道“内河油船特殊培训”和“内河散装化学品船特殊培训”都分为“总吨1000以下”和“总吨1000以下”两类。
本例中,该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中的“内河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和“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都表示“总吨1000以上内河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和“总吨1000以上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
如果该船员通过“总吨1000以下内河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和“总吨1000以下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那么,该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中的适用项目签注为“总吨1000以下内河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和“总吨1000以下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
需要注意的是,《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不是简单的“5年”,而是分为三类:一是“长期有效型”,二是“5年有效型”,三是“2年有效型”。
合格证快要过期了怎么“再有效”
根据《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再有效”方式有两种:
1.对于“资历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任一种”的,直接换发新的证书:
(1)最近5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18个月相应船舶类别的水上服务资历;
(2)《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具有相应船舶类别连续9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
(3)《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9个月内具有相应船舶类别连续6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
2.对于“资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参加“培训”和“考核”:
具体的说,先是参加船员培训机构组织的“再有效培训”,并且,通过船员培训机构组织的“再有效考核”,然后,向海事管理机构申办新的《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再有效考核”不是“再有效考试”,是船员培训机构组织的,而不是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
《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过期后,船员怎么获得新证书
根据《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失效者,须重新参加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和考试。
《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过期后,船员继续在相应的船舶上任职,海事管理机构如何处置?
根据《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将“《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失效”的违法行为,视为“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或者操作的”,应当责令其立即离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2万元罚款,并对聘用单位处以3万元-15万元罚款。
在这里,“直接责任人员”是持有过期特培证的船员,“聘用单位”是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的“证书编号”是否一致
因为“适任证书”作为“正面”、“特殊培训合格证”作为“反面”,共同组成了《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所以,“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证书编号”是一致的,都是该船员身份证号码。
图片
NJMSA
信息来源 | 南京海事
图文编辑 | 孙开阳
审核 | 贾亚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