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榆阳区部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静态管理实战演练

为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在榆阳区部分区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静态管理实战演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演练时间。2022年10月13日6时起至10月16日6时止。
二、演练区域。榆阳区划定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东至绕城快速干道东段,南至绕城快速干道南段,西至怀远六路向北至科创四路、沿科创四路向东至怀远三路、沿怀远三路向北至科创一路转麻沙路、麻沙路向北沿包茂高速至榆乌路交叉点,北至包茂高速与榆乌路交叉点向东沿水库路至榆西路、沿榆西路至绕城快速干道东段以内区域。涉及榆阳区上郡路片区、青山路片区、沙河路片区、金沙路片区、长城路片区、朝阳路片区、新明楼片区、驼峰路片区、明珠路片区、崇文路片区、航宇路片区、鼓楼片区。
三、演练场景。模拟划定区域出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参照真实场景,从指挥调度、应急响应、患者转运、社区封控、交通管控、外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现场消杀、物资保供、医疗保障等方面开展实战演练。
四、区域管控。实战演练期间,划定区域内所有人员限制流动,无临时或固定居住场所的滞留人员,原地等待工作人员接运至集中安置场所。除公安、军警、应急、消防、救护、电力、燃气、供热、供水、通讯、环卫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证明的车辆外,其余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上路通行。公交车、出租车停运,机关企事业单位就地管控。除指定的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就医用药以及承担转运接收任务或已有住宿客人的旅馆、酒店以外,其他经营场所一律停运,公共文化场所临时关闭。确需进出的,凭通行证出入。榆林火车站、榆阳机场来榆旅客实行分类转运。
五、场所管控。演练区域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托幼机构暂停到校上课,各校组织线上教学活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营业。高校、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和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等重点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应急救援、医院等相关单位除外)留足值班值守人员,其余人员就地转化为志愿者,服从社区(村组)调配。
六、核酸检测。演练区域内所有人员,按照统一安排,佩戴口罩,携带手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七、物资保障。实战演练期间,封控小区生活、医疗等必要物资由各片区统一配送;演练区域内每户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出入证到指定场所采购生活物资和药品。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分,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恐慌抢购。
八、保供保畅。实战演练期间,所有交通查验点要按照常态化疫情管控措施对运煤保供车辆进行查验,不影响保供工作开展。
九、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期间,演练区域内人员需急诊就医的,请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进行急诊转运;其他确需外出就医或处置紧急事宜,请及时与所在片区街道联系。广大市民朋友如有任何需求,请拨打榆阳区市民热线电话:
0912-3525063;0912-3525064;
0912-3525208;0912-3525238;
0912-3859957;0912-3868821。
十、其他事项。演练区域将有穿戴医疗防护装备的医务人员、警察、应急处置人员和各类车辆集结,请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驻留聚集观看,不拍照录像,不将相关信息、图片、视频上传网络,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支持配合演练活动的顺利开展。对干扰、阻碍演练,恶意造谣、传播不实信息或将相关信息、图片、视频等上传网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演练,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各片区电话:
上郡路片区 0912-3282037
青山路片区 0912-3515773
沙河路片区 0912-3368550
金沙路片区 0912-3823110
长城路片区 0912-3283272
朝阳路片区 0912-8193898
新明楼片区 0912-3256033
驼峰路片区 0912-3231726
明珠路片区 0912-3383015
崇文路片区 0912-3644959
航宇路片区 0912-8133800
鼓 楼片区 0912-3866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