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奋力开创法治河源建设新局面

近年来,河源市司法局站在新起点,承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一体推进法治河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时代担当、全新面貌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

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为加强党对法治河源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2019年,河源市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面依法治市的谋划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河源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2021年9月,河源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2021年以来,河源市先后制定出台《法治河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源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构筑起河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宏伟蓝图。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对镇村法治建设进行了部署,推动实现乡镇(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覆盖,镇街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司法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2022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推进2022年度基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源市“夯实法治基础 护航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再次对“蓝图”进行了深入细致描绘,明确了镇街、村社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扣基层法治建设实践需要,从充实人员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予以明确,进一步补齐基层法治建设短板。

坚持把法治建设考评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发挥考评对法治建设的指引、导向和推动作用。一是“横向”强化对市级部门的考评。将法治河源建设考评纳入市级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考评单位的绩效工资发放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倒逼各单位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二是“纵向”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实践。持续开展对各县(区)的年度法治建设考评,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列入县(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同时,在各县(区)探索开展对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法治建设考评。

坚持科学立法,开启良法善治新篇章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河源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河源市进一步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快“暴雨灾害防御工作”“提升创文工作水平”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河源市属于暴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每年不同程度遭受暴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影响;针对河源市暴雨灾害的特点,研究制定《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是提高河源市暴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河源是客家文化的重要起源地之一,也是重要的革命老区,通过立法的方式,凸显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明等对公民文明行为的促进作用,可以赋予这些特色文明更强大的生命力。研究制定《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旨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以法治的力量引导、规范和促进市民的文明行为,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河源的城市文明程度,聚焦培育现代河源精神。目前,《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和《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深入基层调研。

自河源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已出台5部地方性法规和5部政府规章,分别是《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河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河源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和《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河源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和《河源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通过持续推动法规规章全面有效实施,以良法促善治,为河源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近年来,河源市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

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依法下放行政执法职权事项,逐步厘清县镇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提升街道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率先实现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单位上线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乱执法和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持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出台《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驻班律师协审机制,确保全市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河源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实现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行政应诉失职情况定期统计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大幅提升。

助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河源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靶向发力、多元联动,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升级。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特殊人群管控措施,确保全员监管安全。

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行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促进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东埔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 是河源市第一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和“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双结合的品牌调解室。自2019年8月成立以来,该调解工作室用“五心”工作方法,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为辖区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河源首创的“五老一贤”调解工作法,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两级,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2018年7月,全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会议在河源市召开。连平县忠信镇“老吴调解工作室”是河源市着力打造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自成立以来,积极服务当地群众,成为了当地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的“专家门诊”,多次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老吴(吴镜明)同志”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在2021年获得全国“平安英雄”榜月度亚军。今年以来,河源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5586宗,调解成功5511宗,调解成功率为98.66%。

着力打造“全国首个司法所”,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紫金县蓝塘司法所是中国第一个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前身是紫金县蓝塘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司法办公室,设立于1980年12月。近年来,市司法局以打造“全国首个司法所”为目标,高标准建设蓝塘司法所,展示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历史进程,努力把蓝塘司法所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基层示范所,并“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小所发挥大作用”的要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阿仔,听得到吗?”“听得到,妈!”一声“妈”,让电视机前的母亲哽咽得快要说不出话来。视频接通的一瞬间,小小的会见室里充满了这对父母对孩子的温情关爱。紧接着的是母亲接二连三的询问:“儿啊,冷不冷啊?够不够衣服?鼻炎有没吃药?有没有好点?有没有打篮球锻炼?……”这是河源市常态化开展视频远程会见的情景之一。远程会见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通过信息化技术为监狱罪犯家属提供视频远程会见的一项服务,大大降低了家属会见成本,为不方便出行的家属提供了会见的机会,达到“亲情感化、助力改造”的目的。近年来,河源市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市县全覆盖,不断创新教育矫治方式,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监管安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改造回归社会。

强化服务职能,全面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河源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源市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七五”普法任务,全面实施河源市“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等“法律八进”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9个。着力打造《法治声音》电台普法栏目,在河源电台FM91.1新闻综合广播节目中播出,传播河源法治声音,传递河源法治力量。河源市获评“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市普法办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法治声音》栏目获评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据了解,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在公园现有基础上,植入法治文化元素,建成集法治长廊、法治橱窗、法治景观为一体且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使之成为传播法治正能量的主阵地,市民在公园漫步时,就能学习宪法知识、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之美。市直及五县二区现已建成9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其中7个获评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闻啸轩学堂(原阮啸仙纪念馆)在2020年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变化,源自普法宣传持续发力的大实效。9月29日下午,在城东幼儿园上中班的5岁女孩佳佳放学后和家长路过碧桂园学校旁的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她看到地上有广告宣传单,就将宣传单拾起放入垃圾箱的可回收垃圾一侧,家长为女儿的表现感到惊讶,原来她住的碧桂园小区设有垃圾分类设施,晚上在小区玩时经常看到有工作人员守在那指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投放。为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市司法局推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全面增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就是把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在执法的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也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自2018年以来,河源市积极探索实践“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以评议促普法,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取得明显成效。

市民赠送锦旗。

“衷心感谢你们为我们家提供的法律援助,维护了我孩子的合法权益,真的很感谢!”今年4月,当事人梁某的父亲,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感谢市法援处及法律援助律师为其儿子提供的无偿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近年来,河源市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当天办”、创新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合作机制等惠民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扩大法援覆盖面,将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重点援助范围,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努力让每一个受援人在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有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市司法局不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顾问律师积极为镇街政府、村居委、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意见等服务,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专家。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了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完善工作,实现了城乡全覆盖。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获取法律服务,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网上服务值班,全面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持续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事业发展,在全市推广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开展“主动上门”服务、邮寄服务、缩短办证时长等9条便民措施,推动河源仲裁委员会正常运作开展业务,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不断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进程,努力提升公证和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在服务民营企业方面,市司法局抢抓在前,打好主动仗。组织律师服务团队,联合相关部门,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百所联百会”活动,搭建律师服务企业商会平台,推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公证服务暖民心。

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河源市司法局将以更大的毅力和勇气,凝聚智慧力量,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打造更高质量的法治河源,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媒体记者】余佩

【通讯员】郑文翀  陈健

【作者】 余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