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内江人:如发现这五类非法社会组织,请马上举报——

内江市民政局关于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2021年,市民政局联合22个部门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强力挤压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环境,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高压态势,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重点打击整治以下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省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公益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医养结合、康养结合、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往往以“xx协会、联合会、促进会、研究会、联盟”“xx研究中心、服务中心、发展中心”等名称的组织名义或者假借国家机关所属机构名义开展活动。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还侵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持依法打击、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二、查询渠道
(二)登录“四川事业单位在线(网址http://www.gsxt.gov.cn/sichuan/)”点击“查询专栏”,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确认该单位是否合法登记注册。
(三)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确认该企业是否合法登记注册。
以下情况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1.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不进行社团登记和免予登记的团体,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2.未达到登记条件,有街道(乡镇)备案管理或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三、举报方式
由于非法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随机性和分散性,给登记管理机关的查处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为及时有效地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网站名称、活动或办公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等相关信息),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及时举报:
内江市市场监管局12315,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659号。
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内江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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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江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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