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文高速年底通车,车辆通行费需要多少~听证会来啦

丽水六哥 2022-10-30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召开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

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二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温州市、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将召开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2∶30

(二)听证会地点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二新街88号)

二、景宁至文成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方案

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对文成至景宁高速公路项目车辆通行费标准依法进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定听证方案如下:

(一)听证项目基本情况

本方案听证项目为“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G4012)浙江省景宁至文成段(下称景文项目)”,项目起于丽水景宁,沿线经鹤溪街道、澄照乡、东坑镇,跨越三插溪后进入文成县境,经文成县铜铃山镇、西坑镇、黄坦镇、大峃街道,终点通过文成枢纽与已建的文瑞高速、文泰高速实现交通转化,主线路线全长68.046km。沿线设特大桥2座,大桥26座,中、小桥2座,互通区主线桥7座,桥梁总长15023.12m,占路线总长的 22.1%;主线设特长隧道5座,长隧道7座,中短隧道9座,主线隧道总长38317m,占路线总长的56.3%。该项目在景宁、景宁南、东坑、西坑、文成南、文成6处设互通式立交,设景宁南、东坑、西坑、文成南4处收费站,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二)现行收费政策和拟定收费标准

1.我省现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收费政策调整意见的复函》(浙政办函〔2019〕96号) 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规定如下:

(1)客车车辆通行费。客车车辆通行费=车次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2)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货车、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3)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1.4元/车公里计算(定额收费的路段按4类货车标准计算),并统一实行六五折优惠。

(4)隧道叠加通行费

按照7个长度等级确定特长隧道叠加通行费标准。

(5)通行费尾数取舍。车辆通行费按每个收费单元实际收费标准计算后,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ETC车辆据实交费,非ETC车辆在出口收费站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计费。

2.拟定收费标准

按照上述收费政策,拟定景文项目车辆通行费标准。

(1)车辆通行费分类计费标准

(2)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

(3)隧道叠加通行费收费标准

(4)里程表(单位:公里)

(5)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明细表(单位:元/车次)

(三)收费依据及理由

1.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17号)

(3)《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

(4)《关于确认高速公路货车非现金支付八五折优惠实施单位及路段的函》(浙公路函〔2018〕11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收费政策调整意见的复函》(浙政办函〔2019〕96号)

(6)《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交〔2020〕118号)

2.项目投入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龙丽温高速公路景宁至瑞安段(含泰顺支线)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12〕10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4012)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17〕23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省景宁至文成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8〕646号)等文件精神,景文项目为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核定项目概算总金额137.06亿元(含建设期利息6.02亿元)。项目法人为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4012)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增设文成南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发改项字〔2021〕9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4012)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增设文成南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1〕171号)等文件精神,景文项目增设文成南互通及连接线,工程概算总投资5.37亿元,工程建设资金由文成县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单位为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四)定价原则

1.补偿部分成本的原则

经成本调查测算,景文项目工程15年总成本预计为103.77亿元,单位成本为1.27元/车·公里。方案拟定15年总收入为73.61亿元,平均单价为0.90元/车·公里。营运期结束预计亏损30.16亿元。

2.适度收费原则

工程造价及运营成本较高,若按工可预计成本收费,一方面将大幅增加群众出行负担和物流运输费用,同时也不利于本项目可持续发展。所以比照我省其他高速的收费标准,拟定的收费标准均按浙江省现行高速公路计费标准制定。

(五)项目开通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1.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景文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4012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将有效缓解景宁、文成县等浙西南山区出行困难。

2.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助于温州市、丽水市域空间结构重新布局和沿线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沿线生产要素和商品的自由快速流通,发掘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发优势。

3.促进山海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开辟沿海港口的快速运输通道,促进浙南山区与沿海产业带直接贯通,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实现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4.助推沿线生态资源开发。景宁和文成县山区是浙江生态屏障和生态旅游资源的主要集聚地,高速公路的开通将进一步挖掘沿线地区生态资源潜力,建立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体系。

三、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报告

温州市发改委对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进行了调查测算。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西侧起自景宁县城西北侧的鸭卵坑,与已建成的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相接,经鹤溪、澄照、东坑、西坑、富岙、大峃,东侧止于文成县东部的樟台,与已建成的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文成至泰顺段相接。主线全长68.046公里,该项目在景宁、景宁南、东坑、西坑、文成南、文成6处设互通式立交,设景宁南、东坑、西坑、文成南4处收费站,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性质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概算总金额137.06亿元(含建设期利息6.02亿元),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批复总工期48个月,计划于2022年底通车运营。

(二)成本调查依据

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等。

2.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省发改委关于龙丽温高速公路景宁至瑞安段(含泰顺支线)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交通运输部关于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景宁至文成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4012)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交通运输部关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省景宁至文 成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表》等。

(三)成本调查程序

履行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最终形成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调查结论。

(四)成本调查内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本次调查取最长收费年限15年。通过对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报的成本数据进行审核,核定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由运营管理费用、养护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财务费用四部分构成,共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566,962.81万元,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1.运营管理费用:核减运营管理费用23,583.33万元,核减理由: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布的2018年至2020年浙江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成本数据,取三年平均数核定本工程运营管理费用为41,740.83万元。

2.养护费用:核减养护费用18,715.48万元,核减理由: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布的2018年至2020年浙江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养护支出成本数据,取三年平均数核定本工程的养护费用为54,894.85万元。

3.折旧费用:核减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补助327,700万元,核减理由: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获得的与监审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不得计提折旧;用于补助专门项目的,直接冲减该项费用;未明确规定专项用途的,应当冲减总成本,核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745,833.90万元。

4.财务费用:核减财务费用196,964万元,核减理由: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二十二条合理性原则规定,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核定财务费用195,240万元。

(五)成本调查结论

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报的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车辆通行费15年总成本为1,604,672.39万元,单位成本为1.96元/车.公里。经调查测算,核定该项目车辆通行费15年总成本为1,037,709.58万元,单位成本为1.27元/车.公里。

(六)其他事项说明

1.由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目前还未通车,本次定价成本仅为预测成本。由于预测成本所设定的项目运营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这将影响本次定价成本调查结论。

2.本报告是根据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出具的,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本报告仅适用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浙江景宁至文成段车辆通行费价格决策,未经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4.成本调查为抽查性质的测算工作,并不能完全覆盖每笔成本支出。

四、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及职业

张天长、苏善夫、叶向阳、徐品福、周伟、金帆,均为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及职业

王 畅(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王 涛(行政事务处理人员)、包晓玲(企业负责人)、华鑫(企业负责人)、刘允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人)、刘建平(事业单位负责人)、李卜柱(企业负责人)、吴冬敏(事业单位负责人)、吴晓峰(农业生产指导人员)、吴爱京(教育学研究人员)、陈小东(企业负责人)、陈凯(企业负责人)、陈斌(工会负责人)、周发言(农村自治组织负责人)、项庆明(事业单位负责人)、胡永灿(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胡琳琳(会计专业人员)、翁伟邦(企业负责人)、傅利群(农村自治组织负责人)、游张平(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谢作冯(企业负责人)、雷明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雷珍珍(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

(三)旁听人员

未有报名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4日

来源|景宁发布、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