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检察院向海西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10月31日,海西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韩忠义代表海西州检察院,向海西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经会议审议表决,《报告》全票通过。《报告》从九个方面对海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责任。海西检察机关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持续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零容忍”

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治理侵害未成年人多发、易发、严重犯罪专项行动,在法律框架内从快办理、从严追诉和从重惩处。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执行《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努力推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2021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3人,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

惩戒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

精准贯彻有效惩戒与依法从宽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宽缓到位。不定期通报附条件不起诉办案情况,强化跟踪帮教,提高案件质量,合理提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降低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率。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准确把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羁押必要性和帮教可行性,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2021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起诉92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适用率36%;1名涉罪未成年人被帮教后考上了大学,为4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有温度”

坚持把倾心帮教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通过设立专门办案组织、减少非必要办案接触、最大限度缩小未成年受害人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强化涉案信息保密管理、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全力保护未成年人隐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提供经济救助、心理疏导、身体康复、复学就业等,精准帮扶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防止“二次伤害”。2021年以来,对11名涉罪和受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封存犯罪记录26人,帮助教育37人。

以刑事执行监督防范“再犯可能”

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大依职权主动审查力度,审查起诉阶段每案必查,减少非必要羁押。强化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混教问题,配合做好在押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以“分别关押、分别管理”落实为监督重点,通过实地巡查和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2021年以来,依法对3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对7个看守所巡回检察17次。

以深化刑民衔接阻断“监护侵害”

以办案为抓手,规范开展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工作,通过对监护权撤销、确认变更等民事案件办理以及亲职教育等监护干预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监护。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监护、代理、抚养、收养、继承、教育、性侵害损害赔偿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点强化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或者诉讼请求可能对未成年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支持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2021年以来,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1件,司法救助未成年人22人60.5万元。

以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源头治理”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公民个人信息、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撬动齐抓共管和协同治理合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协调公安、市监、文旅、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利剑护蕾”行动,制发检察建议11份,督促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严格落实未成人保护制度,促进相关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会同教育部门加强明察暗访、实地督导,督促学校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检校共建”“法治课堂”等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相继设立“彩虹桥”“太阳雨”“四叶草”等未成年人心理工作室,全州3名检察长、31名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始终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以喜闻乐见的情景剧表演、典型案例宣讲、庭审现场观摩、观看法治微视频等方式,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学法、懂法、守法。2021年以来,共组织法治进校园360余次,近万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

健全协作联动机制

坚持“党委领导、检察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统筹“四大检察”集中发力,全面构建“依法惩戒+综合保护+教育预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教育、民政、卫健、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结合职责职能,综合采取强制报告、入职查询、调研督导等多种措施,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格尔木市检察院与格尔木市人民医院联合建立了“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德令哈市检察院与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建立了远程线上帮教关系,未成年人工作合力不断增强。2021年以来,联合有关部门对30家疏于履行社会保护义务的住宿场所进行处罚、督促整改。

做实家庭教育指导

全州检察机关积极融入家庭保护,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因案施策,客观分析,制发“督促监护令”,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调整帮教计划,有力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综合运用心理矫治、亲职教育等方式,对监护人和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促进家庭关系良好修复。建立“三访”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家庭进行探访、对学校进行回访、对社区进行走访,通过深入访问和调查核实,推动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2021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15份。

山积而高,泽积而长,海西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以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决心和毅力,全力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责任,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呵护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

来源:海西州检察院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2年第99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