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博罗副县长张福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海婵
记者从惠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惠州清风”获悉,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博罗县政府原副县长张福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福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财经管理法规,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款拨付、楼盘备案、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张福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福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福生简历
张福生,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广东博罗人,大专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博罗县长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博罗县政府办副主任、打私办主任;博罗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惠州市供销社党组成员。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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