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平凉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措施

广大居民群众因疫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救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二、救助范围

(一)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经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二)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经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临时救助。

(三)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经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临时救助。

(四)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提出困难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临时救助。

(五)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提出困难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临时救助。

(六)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

三、申请渠道

     基本生活遇困群众可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平台或手机下载安装“甘快办”APP、“掌上民政”APP进行申请,也可拨打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进行救助申请(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平凉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日

来源:平凉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