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制度保障 困难群众有“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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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托底线”的作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梯次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崔贵财是兴安盟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红忠村的低保户,今年5月,他在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做了手术。医保报销后,5万多元的治疗费他只花了7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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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贵财 兴安盟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红忠村村民 
出院的时候结算了,当时就把补助给打(卡)里了,减轻了我们不少负担 。
兴安盟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人口住院分别给予100%、70%、65%医疗救助。1至9月,兴安盟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77.76%,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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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日根 兴安盟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优化调整医保待遇政策,确保将宝贵的资源向真正困难群众倾斜,向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众倾斜。
今年,自治区医保、乡村振兴、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实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分类健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同时,自治区大病保险支付政策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倾斜,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再给予医疗救助。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明安镇陶来口子村村民王连患有结肠癌,每个月都需要住院化疗。这个星期,她在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住院一周后,花费将近一万块钱,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报销后,她个人只花了1000多块钱。
王连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明安镇陶来口子村村民  
每次一出院就可以报了,这是对我特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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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红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自治区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巩固完善三重保障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兜底线的作用,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记者/李瑞臻 兴安台 李颖 巴彦淖尔台 陈志鸣 鄂尔多斯融媒体中心 孙怡敏 孙佳暄 阿拉善台 潘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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