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贷款“三查”不严等 龙江银行一分行被罚款200万元

央广网北京11月8日消息 据黑龙江银保监局网站消息,龙江银行鸡西分行日前被罚款200万元。
鸡西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龙江银行鸡西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贷款“三查”不严;质押物管理不到位;以贷转存;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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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黑龙江银保监局网站)
鸡西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行罚款200万元。
此外,因涉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贷款“三查”不严等问题,李颖被鸡西银保监分局处以警告。
龙江银行于2009年12月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是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合并重组而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其在黑龙江省内13个地市均设有分行,辖属营业网点222个,在黑龙江、湖北、安徽、福建、宁夏等5省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11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龙江银行注册资本为43.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