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延半年!央行等六部门加大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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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通知》的印发,从进一步延长还款期限、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跟踪等多个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有助于更大力度、更广范围的保市场、稳就业、助民生,实现稳经济和防风险的多重平衡。
符合条件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
最长可延至明年6月末
《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
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生产周期及资金回笼周期等,合理确定延期贷款的到期日及结息方式,避免集中到期。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及,要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对基层信贷人员因办理贷款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免于全部或部分责任。
同时,为更好满足小微企业贷款延期需求,《通知》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交易场景等特点,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满足小微企业灵活用款需求。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下放贷款延期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
此外,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完善配套政策,《通知》指出,将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通知》指出,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提供风险分担。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指出,此次《通知》的印发,从进一步延长还款期限、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跟踪等多个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有助于更大力度、更广范围的保市场、稳就业、助民生,实现稳经济和防风险的多重平衡。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在该项政策的支持下,四季度小微企业贷款(普惠金融口径)还将保持高增势头,年末同比增速有望保持在25.0%以上,较三季度末24.6%的同比增速略有加快。这也意味着小微企业贷款(普惠金融口径)余额同比将连续四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水平,远高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这也是金融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具体体现。
自2020年以来
延期还本付息相关政策效果显著
事实上,自2020年以来, 为应对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冲击,央行、银保监等部门均针对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出台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缓解上述主体经营压力。
2020年3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据了解,截至2020年5月15日,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本息延期规模达1.28万亿元,超过40%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得到各种形式的接续融资支持,助力企业实现尽快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
2020年6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于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6月至12月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
彼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出台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予以一定激励,并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3月,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称,决定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底。
今年5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同时,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即由人民银行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许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