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分析

贵州省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分析

 

贵州省民政厅

2022年9月

 

2021年,全省民政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紧扣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攻坚克难、勇毅前行,民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贵州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 

截至2021年底,全省民政部门登记和管理的机构和设施共计63535个,职工总数 40.14万人;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设施拥有床位173236张;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规模219.62万平方米,全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22.56万元,全省民政事业费支出150.92亿元,其中:社会福利支出27亿元,社会救助支出110.35亿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47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9亿元,其他支出2.51亿元。 

 

图1 2016—2021年民政部门登记和管理的机构和设施情况

 

图2 2016—2021年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二、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底,贵州省共有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县级行政区划88个,其中:10个县级市、50个县、11个自治县、1个特区、16个市辖区;1509个乡级行政区划,其中:831个镇、122个乡、192个民族乡、364个街道办事处。

2021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毕节市黔西县,设立毕节市黔西市,全省县级市由2020年的9个,增加为10个。

2021年,全省共撤销2个镇,1个民族乡,增设3个街道办事处。

表1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注:根据民政部要求,从2019年起,民族乡单列统计。

 

图3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三、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

截至2021年底,我省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共有1102个,比上年增加11个;机构床位数96102张,比上年增加951张,增长0.01%;年末收养人数38203人。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115个,养老床位合计162414张。其中:全省共有登记注册的养老机构1002个,比上年增加14个,共有养老机构床位数85280张,比上年增加936张,增长1.10%;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0113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床位数77134张。 

 

表2  养老服务机构情况

注:1.表内床位数为民政服务机构实际使用床位数,不含未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床位数和社区服务机构及设施床位数。

2.2018年,因职能划转减少光荣院46个,荣誉军人康复医院3个,复员军人疗养院1个,军休所14个;2020年,减少光荣院2个;2021年,减少4个福利院,受疫情影响收养人数、床位利用率等较上年下降。

 

 

图4  养老服务机构年末床位利用率

2.提供住宿的精神疾病服务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社会福利医院)12个,床位数3736张,年末在院人数3327人。 

 

表3  提供住宿的精神疾病服务情况

 

 

图5 提供住宿的精神疾病服务情况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

截至2021年底,全省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集中养育孤儿0.15万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600元/人·月。全省共有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机构33个,比上年增加5个,床位数4108张。其中儿童福利机构24个,床位数3794张,年末在院人数1591人,家庭寄养儿童96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9个,床位数314张。

 

表4 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机构情况

注:表内床位数为机构实际使用床位数,不含未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床位数。

 

 

图6  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机构情况

4.其他提供住宿的服务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55个,年末床位数2978张。其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39个,救助床位数2678张,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833人次,其他提供住宿的机构16个,年末床位数300张。

(一)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年人福利。截至2021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79万人。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80.57万老年人享受老年人补贴。其中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79.05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0.86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0.66万人。全省共支出老年福利资金82718.2万元,养老服务资金570.1万元。

表5   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

注: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取自贵州省统计局。 

图7  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孤儿0.94万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0.79万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050元/人·月。全年共支出儿童福利资金38590万元,其中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4619.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8664.4万元,其他儿童福利资金5306.5万元。全省共有儿童督导员0.18万人,儿童主任1.85万人,农村留守儿童46.50万人。

截只2021年,全省共办理收养登记175件。

表6  孤儿数

 

 

图8 孤儿数

3.残疾人补贴。2021年,全省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35.40万人,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共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37.90万人,发放护理补贴26528万元。

4.社会救助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社会救助服务机构48个。

城市低保。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4.37万户、60.77万人,比上年减少3.66万人,下降5.68%。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05716.5万元,比上年减少36694.5万元,下降10.72%。2021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55元/人·月,比上年增长1.55%,人均补助水平419.24元/人·月。                           

农村低保。2021年,各地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切实做好“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截止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9.79万户、188.38万人,减少22.48万人,下降10.66%。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21204.1万元,比上年减少135541.9万元,下降17.91%。2021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4569元/人·年,比上年增长5.81%,人均补助水平3297.60元/人·年。

注:城乡低保情况分析中平均保障标准参照《贵州省2021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实际平均补助水平及资金支出、发放情况取自2021年民政财务年报。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城市特困人员0.75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增长8.45%,其中:集中供养0.34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分散供养0.41万人,比上年增加0.07万人。全年共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1389.4万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农村特困人员8.73万人,比上年减少0.19万人,下降2.13%,其中:集中供养1.71万人,比上年减少0.15万人,分散供养7.03万人,比上年减少0.04万人。全年共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18203万元。  

表7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情况

 

图9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情况

其他生活救助(含传统救济)。2021年其他生活救助(传统救济)0.73万人,全年共支出救助资金3956.4万元。

临时救助。2021年临时救助23.55万人次,非本地户籍0.10万人次。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3013.2万元,平均救助水平1826.46元/人次。

5.慈善和社工。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慈善组织155个;全省共有经常性社会捐赠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23个(其中:慈善超市9个);全省共有注册志愿服务社会组织392个,志愿服务站15151个。

6.福利彩票2021年全省共有福利彩票发行机构11个,共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7.96亿元,比上年增加8.45亿元,增长43.31%。

7.社区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和设施19769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0113个。城市社区服务站覆盖率为100%,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为100%。2021年全省共有社区社会组织1810个。

表8  社区服务设施及社区服务站覆盖率

注:1.社区服务站覆盖率及城市、农村社区覆盖率取自于基政处。

2.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计算公式为社区服务站个数/村(居)委会个数×100%,城市、农村社区覆盖率计算同理。

3.2021年城市城市社区服务站覆盖率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都超100%。

 

 

图10  社区服务机构设施及覆盖率

四、成员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

(一)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2021年全省共有社会组织14742个,比上年增长4.83%。全年行政执法102起,当年新登记1384个,当年年检8089个。

9  社会组织

 

 

图11  社会组织

 

2.自治组织。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基层群众组织17858个,其中:社区居委会4642个,比上年增长0.41%,居委会小组50844个,居委会成员26812个,比上年增长1.66%;村委会13216个,比上年增长0.15%,村委会小组131232个,村委会成员62364个,比上年增长1.47%。全年共有9442个村(居)委会完成选举。

10  自治组织

 

 

图12  自治组织

(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服务。2021年,全省共有婚姻登记服务机构12个,比上年减少2个,办理婚姻登记事务的处数583个(其中可办理婚姻登记的乡镇机关数360个)。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9.28万对,比上年下降7.80%。依法办理离婚登记7.42万对,比上年下降44.14%。

表11  婚姻登记情况

 

 

图13  婚姻登记情况

 

图14  2021年结婚登记人口年龄分不情况

 

2.殡葬服务。2021年全省共有殡葬服务机构127个,其中:殡葬管理机构35个,殡仪馆62个,火化炉225台,全年火化遗体12.05万具,火化率48%;公墓30个。

表12 火化遗体情况

注:火化率取自事务处。

 

图15  火化遗体情况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一审:郭娟、刘牛

二审:吕娅

三审:施绍根

终审:刘畅

编排: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