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复市、开放!德宏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1月18日

记者从云南省瑞丽市委宣传部获悉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该市正在安全有序推进

宝玉石线下交易市场复商复市

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开放堂食经营

据介绍,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7日发布《关于珠宝玉石线下交易市场复商复市有关事项的通告》《关于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开放堂食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提出:位于低风险区的珠宝玉石线下米柜专业市场经工作专班核验通过,可以有序复商复市;位于低风险区内且证照齐全有效的餐饮经营单位,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核验达标后,可以有序开放散客堂食。

珠宝玉石线下交易市场复商复市

关于珠宝玉石线下米柜专业市场复市,通告要求位于低风险区的珠宝玉石线下米柜专业市场经工作专班核验通过,可以有序复商复市,市场内米柜实行同排空柜、对排错位的方式(独立岛柜区为一个经营户的,可以连续营业不受此限),开展经营活动。

资料图。2019年11月20日晚,瑞丽市姐告经济特区的玉城淘宝直播基地热闹非凡。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复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配有管理团队,制定相应方案

2.必须安装智慧门禁系统,设专人负责防疫措施落实

3.必须安装高清监控系统

4.必须严格个人防护,严格货品消杀

此前已通过核验达标的专业市场,对设施设备检查、对场所清洁消毒后,可以直接开展经营活动。严禁在高风险区、非管理部门核准的场所从事珠宝玉石经营活动。

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开放堂食

关于餐饮经营单位开放堂食经营,通告明确:位于低风险区内且证照齐全有效的餐饮经营单位,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核验达标后,可以有序开放散客堂食。抵边村(居)民小组餐饮经营单位暂不营业,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另行规定。禁止提供或组织聚集性用餐活动。高风险区严格按照高风险区相关规定管理。

开放条件:

1.必须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他通道进行物理隔断。

2.必须备齐所需防疫物品,配有专人负责落实扫验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核实消费者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必须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视频保存期不得低于30天。

4.必须保持就餐安全距离,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用餐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必须慎用空调系统,保持经营场所常通风。

6.必须免费提供公勺公筷服务,公勺公筷有醒目区分。

7.必须严格上岗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应完成加强免疫接种,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期间严格佩戴口罩。

8.必须全面清洁消毒,按规范及要求,每天至少两次对经营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备查。

9.必须落实“净餐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此前已领取“准许堂食”标识的餐饮经营单位,对设施设备检查、对场所清洁消毒后,可以直接开放堂食服务。

德宏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11月16日,德宏州委副书记、州长卫岗主持召开第十六届州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瑞丽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盈江县、陇川县有新发疫情。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地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二十条优化措施落地见效,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要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力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同心抗疫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德宏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德宏州消费加快恢复发展,11月10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2022年德宏州促消费重点任务清单。

《方案》在加快促进消费有序恢复、拓展消费增长新空间、着力建设消费新载体、持续提升消费能力、保障措施方面提出要求。具体如下:

德宏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1号),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全州消费加快恢复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把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结合起来,强化单位协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合力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为促进全州消费持续恢复,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促进消费有序恢复

(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落细落实“严防外传”要求、“四个精准”防疫措施和“五个不得”“九不准”防疫要求,确保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稳定和扩大消费,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式防控。常态化防控地区要保障城乡居民区域内短途合理流动和正常消费活动,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便利居民“家门口”消费。(牵头单位:州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加大州及县市复工复产综合服务力度,向上争取各类助企纾困政策资金支持,落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核酸检测支持政策,加快兑现减税降费、物流保通保畅、融资纾困等扶持政策。聚焦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抵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直接融资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州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信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税务局、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德宏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工作。完善城市封控管理等突发状况下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预案,对生活物资保供企业实施精准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生活物资跨单位跨区域联保联供机制。摸清本地粮、油、肉、菜等商品的政府储备和商业库存量,适时收储、投放储备蔬菜、猪肉,落实现有储备各项规定,发挥储备调节作用,确保供应充足。健全完善在突发疫情、自然灾害、地震、节假日等情况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信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快回暖。落实好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降低用电成本、金融信贷支持等纾困扶持政策。加大文化和旅游促消费力度,组织开展“云南人游德宏”“德宏人游德宏”“我要游德宏”等活动。鼓励全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旅游景区(点)参与全省A级旅游景区(点)门票减免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高水准策划旅游宣传活动,建立德宏州重点文旅企业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为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贷款提供税收信用支持。(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民族宗教局,州税务局、德宏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提振餐饮消费。注重发挥餐饮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餐饮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推出新菜品、开展夜间经营、融合线上线下发展。支持餐饮企业整合餐饮产业链的优势资源,强化网上营销、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预制菜等餐饮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品牌餐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到景区、社区、商圈开店设点以及到州外拓展市场。全力打造“德宏小吃”品牌,推动“德宏小吃”走出去发展。鼓励企业、银企协作开展消费券发放、满减、套餐优惠等让利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鼓励汽车消费。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在公共出行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垃圾转运车清洁化替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倡导绿色出行,积极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营造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鼓励县市和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2123”手机 APP 等平台办理车辆登记、检验有关业务。各县市城区每天允许配送货车通行的时间不少于 6 小时,24 小时允许皮卡车通行。(牵头单位:州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扩大家电家具消费。组织开展家电家具下乡和乡村家电家具家装购物节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等活动。鼓励县市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以及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督促指导各县市尽快出台“因城施策”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实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和促进销售政策,鼓励房地产企业适时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全州房地产商品交易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拉动商品房销售,加快消化库存量。鼓励商品房库存量大、去库化周期长的县市,采取以购代建方式购买市场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挖掘假日消费潜力。以节兴市,鼓励各县市有关企业分时段举办消费促进月、中秋国庆促销、迎春购物月、民族节庆促销、网上年货节、地方名特小吃节等活动。整合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资源,配合开展“彩云”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组织商超、餐饮、住宿等企业开展“云集好物”系列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支持企业提供“线上超市”“网上餐局”“线上家政”等各类生活服务。配合开展“数字消费季”“四季云品·一月一品”系列活动,充分释放数字消费潜力。支持社区团购业务开展,推进城乡范围的产销对接,在区域范围内促进本地农产品销售,拉动消费内循环。协调开放公共服务空间,支持无人便利店、智能零售柜等加快布局高校、体育场馆、公园、医院、广场等公共场所。(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拓展消费增长新空间

(十一)扩大健康养老托育消费。开展“健康消费惠民活动”,扩大防疫用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和功能型健康保健品消费。加快发展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加大国产医疗设备推广力度。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组织实施云南惠老阳光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十五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持续加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规范化托育服务,鼓励连锁经营,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加快发展体育消费。 着力建设高质量的冬季赛训基地,拓展中国自行车协会芒市训练基地功能,使之成为全国自行车训练的主场地、主阵地、主基地。结合各县市场地资源优势,积极组织游泳、田径、足球、皮划艇、藤球等项目冬训工作。打造露营、汽车摩托车新型体育+项目基地,举办露营帐篷大会、机车音乐节、户外高峰论坛。大力培育有特色的文体旅产业,拓展体育健身、体育观赛、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与体育展演等消费新空间,增强体育消费对旅游、酒店、餐饮、购物等的撬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企业、体育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借助“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在德宏的实施,推进县乡村及抵边自然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促进家政消费。鼓励家政企业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鼓励家政企业开展网上招工、网上面试、网上签约。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家政服务业发展环境,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做到“应培尽培”。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根据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大力发展“夜经济”。鼓励商贸企业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提供种类丰富的夜间特色消费供给,促进夜间消费。在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妨碍城市交通和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允许在夜间特定时段设置外摆位。适度延长重点商场、超市周边公共交通运营时间,活跃夜食、夜购、夜娱、夜展、夜健、夜赛等夜间消费业态。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打造夜间消费场景,打造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不断做大夜间消费规模。(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促进会展经济发展。鼓励县市培育和引进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特色会展活动,着力办好中缅边交会。鼓励开展县域会展活动,培育推广当地优质特色商品,积极举办咖啡节、玉石公盘等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品牌展会、专业展会和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鼓励绿色消费发展。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创建,动员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饭店、绿色餐饮、绿色商场创建申报。加大绿色消费宣传推广,引导居民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绿色建材、低碳节能产品等绿色消费品。鼓励采取消费补贴、积分奖励、定点售卖等方式引导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广智能回收终端,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七)推动农村消费持续升级。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供销供应链和现代服务企业等向农村延伸,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等,整合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提供集中采购、集中仓储、统一配送等服务设施,推进农村商贸流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发展直播带货、社交电子商务、社群电子商务等新模式。实施“贷免扶补”创业补贴,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和农民就地创业。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康养旅游等文旅业态,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或“一日游”等消费产品,推动农商文旅消费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八)培优扶强商贸企业。统筹州级资金和争取省级资金择优对全年销售额增量排名前列及新入库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品牌经营店铺转为企业法人,生产企业实行产销分离。挖掘培育老字号品牌,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发网络适销产品和旅游纪念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支持老字号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着力建设消费新载体

(十九)建设边境特色消费城市。推动瑞丽打造集商业中心、批发市场、免税购物等多元化、多层次、全生态的消费场景。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升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瑞丽市人民政府)

(二十)加快城市商业体系建设。鼓励各县市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菜市场、美容美发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等进社区,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积极申报连锁经营建设试点,提升连锁经营发展水平。实施步行街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推进梁河县南甸步行街省级第二批试点改造工作,支持各县市充分挖掘资源、积极培育本地特色商业步行街。打造玉石公盘、珠宝玉石直播特色消费街区,提升口岸商业设施服务功能,将沿边开放优势转化为消费优势。(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驻地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持续推进网络消费。引导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德宏特产”专区,组织商家持续开展系列促销活动。支持举办“电商主播大赛”,加强电商人才培育,依托各县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或有条件的电商聚集区建立电商直播基地,引入优质直播资源,促进直播电商发展。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等模式,满足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推动城乡商业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快递物流配送站、村村有便利店、建制村通快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县域商业建设示范试点。各县市要认真编制县域商业建设规划,积极储备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库,发挥邮政、供销及流通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强招商引资,引入国际国内知名连锁企业和有经济实力企业落地德宏,深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持续提升消费能力

(二十三)增加就业收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员工薪资水平。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七彩云南”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农村居民持续增收3年行动方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增百计划”“雨露计划+”“技能云南”行动等,认真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等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升消费能力。(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优化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广优质客户综合授信和信用贷款业务,加大对绿色消费、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农村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汽车、家电销售企业以及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用赠送抵扣券、分期免手续费、执行较低的汽车贷款首付比例等方式,增强居民消费意愿。鼓励金融机构线上线下融合发行商贸、文旅、体育等联名银行卡,推出特惠商户、特定景区门票等持卡消费专项折扣活动。银行保险机构要畅通手机银行、网银、投保理赔服务终端等自助办理渠道,为民众足不出户办理金融业务提供充分便利,为消费者提供全面金融服务和保障。(牵头单位: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商务局、德宏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等群体基本生活。加大对困难群众兜底性保障力度,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有关政策落实应保尽保,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有效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根据省级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或降低基本生活水平。(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德宏调查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扛牢压实责任,加大对促销费恢复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好政策时效性,尽快细化配套方案和措施;要强化既有资金统筹,对各项政策所需必要经费采取优化支出结构方式予以保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积极推动已出台的助企纾困、促消费措施全面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府督查室,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七)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制假售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跨地区、跨单位、全流程协同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加强文旅、养老托育等重点服务领域质量监测评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广泛引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八)强化消费要素保障。优化消费有关用地用能支持。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推行消费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证照办理。支持利用社区存量房产、闲置房屋等建设便民网点。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支持消费有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更好以投资带消费。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政策推介活动,积极对接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交通、物流、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深化配套金融服务。(牵头单位: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德宏银保监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2022年德宏州促消费重点任务清单

2022年德宏州促消费重点任务清单

(云南新闻网综合自中国新闻网、掌上瑞丽、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德宏政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