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集权统治的硬伤,羸弱的地方官府

所以一个个地方官府实际都是个空壳子,无事时还可以依靠皇朝威仪来治理一县、一府。一旦生事,几百人就可以轻松掀翻地方官府。

乾隆十二年,被皇帝称赞过民风淳朴的山西,接连发生了两起“民变”。这两起“民变”起因不同,相互之间也无关联,但都让朝廷和皇帝甚为难堪和尴尬。

第一起民变于三月二十日,爆发于解州安邑县。如果追根溯源的话,这次民变和乾隆有不小的关联。

两年前为了庆贺自己登基十年,乾隆发布了蠲免全国一年钱粮的谕旨。因需顾虑朝廷开销,这次蠲免将全国各省分成三批,在三年内依次完成,山西被安排在了乾隆十三年。

蠲免钱粮无论具体执行时会不会打折扣,对于普通百姓都是好事儿。但是贪婪的官吏们依然能把这种好事给干成激起民变的“恶事”。

两千多年来各皇朝的基层官吏,日常都是靠征收税赋时营私舞弊来中饱私囊。蠲免钱粮意味着停征税赋,而停征又意味着这些官吏们暂时没有了巧取豪夺、贪墨、勒索的机会了。

所以一些基层官吏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蠲免钱粮的正式谕令到达之前,加紧逼催治下民户缴齐税赋,也会在这个过程中更加恶劣的敲诈、勒索、盘剥。这次安邑县民变正是当地官吏暴力逼催粮赋而逼出来的。

皇帝施恩于御下百姓,结果却换来了民变,朝廷和皇帝能不难堪和尴尬么?对于这个现象,乾隆作为高高在上的皇帝实际上非常清楚。早在乾隆二年,他就在一次朝会时公开责难过。

不肖州县,一闻蠲免恩旨,往往于部文未到之前,差役四出,昼夜催比,追呼之绕,更甚平时 …… 朝廷有赐复之恩,而闾阎不得实被其责,甚至官吏分肥,侵渔中饱,情弊种种,深可痛心。

《清高宗实录·卷四十七》

乾隆虽然很清楚,但是他既没能力也并不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当然这个锅也不能让乾隆一个人背,几乎所有的皇帝都是这样(朱元璋尝试过,但也只能应付一时)。

我们都知道各皇朝的一个共性是 – 皇帝集权。虽然皇帝能将皇朝权力集于自己之手,但他却又没有能力和精力去亲自使用这些权力。因此所有的皇帝们都必须自己掌握一部分,然后再分给朝廷官员们一部分。

官员们负责运营、维护皇朝,皇帝则威慑和监督这些官员们,以保障自身的皇权。这样的平衡就带来了两个问题。

其一是,皇朝的行政设置只到州县,再向下朝廷就没有正式编制了。这既是因为落后的管理制度、组织能力、通讯技术等,让朝廷没能力监督管理过于庞大的官僚系统。也是因为朝廷不愿意官员们和地方产生过于密切的关联,进而对皇朝、皇帝形成威胁。

一个县令带着少得可怜的属从,如何治理人口数万甚至数十万的一县?因此地方官员只能借助地方力量来管理,这就是乡绅以及“吏”存在的根源。

“吏”不是活雷锋,他们愿意效命于官府都是为了获得利益。而官府又没有他们的编制和预算,那怎么满足他们呢?只能让百姓多承担一点,也只能对他们鱼肉乡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其二,明清两朝为了皇权稳固,主动降低社会活性,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这导致朝廷的岁入主要由农税支撑。因为皇朝的疆域是不会持续扩大的,纳税土地也会随着兼并而变少,也就意味着朝廷的岁入不但很快到顶而且低。

明清两朝较低的岁入,让朝廷给予官员的俸禄都很低(跟宋朝没有可比性),而官员们也不是“活雷锋”。皇帝不愿意给他们“权”,再不给他们“利”的话,这个群体凭什么效忠皇帝和皇朝呢?

所以两朝都不约而同地容忍了官员们的灰色收入 – 各种常例、孝敬等等。这些钱大致两个来源,一个是为了获取权力帮助、照顾的贿赂;一个是“吏”在基层盘剥后一级级递送上去的。

因此对于皇帝而言,这些“吏”可以喷、可以骂,也可以挑出些典型杀了以儆效尤。但是对于这个群体不能动,因为他们是皇朝集权的基础之一。

现在说回之前的民变,上安邑县令佟俊其实在三月十九日就收到线报,第二天民众要来县衙闹事。但他准备一天也就召集到十二名差役,而二十日到场的民众有七八百人,“刁徒聚众至七八百人”。

在民众的威胁下,佟俊只得当场将十二名差役解职(他们日常负责催缴钱粮)。并眼睁睁看着民众劫走狱中人犯、拆了县衙前的牌楼并放火烧了县城城门,然后扬长而去。

第二起民变其实也算是“有”乾隆的原因。

乾隆九年九月,万泉县开始推行摊丁入亩的政策。,当地的民众主要分为民户和盐户,两者的税赋种类有很大不同,但是丁银(人头税)都是一样的。因此实行摊丁入亩的政策后,盐户会比民户少纳丁银。

注:“摊丁入亩”指将丁银摊入田赋合并征收。一是为了降低无地、少地民户的负担,二是为了增加朝廷岁入。

人不患寡而患不均,在一些人的煽动下农户们就觉得县衙的官吏们不公平在搞鬼,并凑钱雇佣当地举人到省城去告状。上面没人,又不占理,这官司自然就打不赢。但是农户们并不服气,不但聚众抗粮、放火烧房,还将县衙派去宣讲的举人张玙琳打了一顿。

万泉县令,拿这几百号人没有办法,又不想将此事闹上去给自己抹黑招惹罪责,于是选择做鸵鸟以求息事宁人。但是乾隆十二年,这事儿被御史给捅了出来。朝廷府衙居然向乱民服软,乾隆甚为尴尬和愤怒,谕令山西巡抚爱必达严查严办。

爱必达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将案子转给了浦安府。三月中旬浦安知府刚到万泉县就碰了一鼻子灰,因为万泉县的十几名差役知晓当地民众已抱团互助,不敢去抓人。

后朱发在邻近几县东拼西凑组织起一个百人的抓捕队伍,在晚上突袭才将并将主要案犯冯世禄、贾五子等人缉拿。但是四月初九,千余民众就聚集并冲入万泉县城绑架了朱发。朱发不但被毒打一顿,还被逼出具了释放冯世禄、贾五子等人的文书。

这两起民变传到京师,乾隆深为不满,非常严厉地训斥了爱必达,并派遣大学士纳亲(爱必达的弟弟)以钦差的身份前往山西督查。感受到压力的爱必达这才开始组织兵马前往两县抓捕案犯,并弹压闹事民众。

注:爱必达的家庭背景以及关系网很牛。他的祖父是遏必隆(努尔哈赤的外孙),姑姑是康熙的第二任皇后孝昭仁皇后,他的女儿是乾隆的妃子。弟弟讷亲是乾隆初期很有权势的军机大臣,不过乾隆十四年因指挥金川战役失利,被乾隆下令用祖父的“遏必隆刀”自尽。

朝廷强力介入之后,局势就没什么悬念了。至四月二十日,爱必达上奏称两县相关案犯已全部缉拿。乾隆直接将他们定罪为“叛逆”,为首的全部斩刑,从者不是充军也是流、徒之罚。

这两起民变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地方官府面对民众聚众闹事时,极其孱弱无力。即便只是一个村的骚乱,也完全没有能力去应对。乾隆在知道安邑县只有十来个差役时也感慨,“一邑而如此兵单”。

类似的情况不光是清朝,在之前的明朝也非常普遍。例如震撼了戚继光的“义乌大械斗”,前后历时数月,地方官府一直袖手旁观。姑且不说地方官府有没有管的意愿,事实上他们根本就没有去管的能力。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那些危及皇权甚至是覆灭皇朝的暴乱、起义,最初都是由这种小规模的民变触发的。那是什么原因让皇朝忽视了这个重要问题呢?

乾隆感慨归感慨,但是他应该很清楚这个问题是他或者说他的同行们造成的。

自始皇帝建立全新的皇帝及皇朝制度开始,皇朝就在不断集权。在集权的过程中皇帝们也发现皇朝的敌人更多的不是外敌,而是内部觊觎皇权的人。因此消除皇朝内部其它势力对皇权的威胁,就逐渐成了皇朝的核心使命。

从汉以后,各皇朝就在不断削弱地方官府实力,在不断地抽离地方官府权力,以及分离地方与财税尤其是军队的联系。明朝地方机构一分为三,官府不出县等等都是因此而出。清承明制并更为集权,这方面做得就只会更多了。

所以一个个地方官府实际都是个空壳子,无事时还可以依靠皇朝威仪来治理一县、一府。一旦生事,几百人就可以轻松掀翻地方官府。

不过对于民众而言这也是一种“幸事”,皇朝集权带来的固有缺陷,也给予了民众们反抗的机会。如果朝廷真能把手脚深入县乡,别说翻身了,连试图翻身的尝试、机会都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