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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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封面新闻记者 林珏瑶
11月22日14时30分,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刘鑫和代理律师到庭,江秋莲及两位代理律师未出庭。
当天16时28分左右,封面新闻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庭审已经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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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 来源:视频截图
刘鑫在本次庭审前接受媒体《百姓关注》采访时提到,根据她从日本调回来的卷宗内容显示,她没有刺激陈世峰产生杀人念头,也没有在江歌遇害时将其推到房外。一审中提到的“悲鸣声”并非来自江歌,而是她自己发出的。她将把这些从日本调回的卷宗内容,作为新证据在二审再次开庭时现场展示。
而江秋莲则在开庭前表示,由于特定主客观原因,她与两位代理律师都不参加今天的庭审。他们已向合议庭做了说明。此前他们已经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相关问题向合议庭充分表达了意见与主张,希望法院尽快宣判,以告慰江歌在天之灵。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24岁的女留学生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2017年12月,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在日本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认为,江歌的死亡与事发时刘鑫锁闭住所大门,导致江歌无法逃生有关。2018年,江秋莲称将对刘鑫启动法律诉讼。
2021年4月15日,该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江秋莲和两名律师到场参加庭审,索赔金额从此前的203万余元增至207万余元,刘鑫方面仅有代理律师胡贵云出席。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鑫为自保阻挡江歌于门外有明显过错,且事后言论有违伦常。判决被告刘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9.6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
今年2月16日,该案二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刘鑫方面称,江歌被杀害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自己没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