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爱卫办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2年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管理办法(2021年版)》《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评估标准(2021年版)》规定,按照《浙江省爱卫办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爱卫办、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开展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和2017年命名的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进行省级评估和复评工作。经综合审定,现对通过2022年省级评估和复评,达到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标准的杭州邦尔医院(杭州邦尔骨科医院)等27家医院(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浙江省爱卫办反映,信函以邮寄日邮戳为准。举报要求实名,内容要求真实。
附件:1.2022年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名单
2.2022年通过复评的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名单
附件1
2022年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评估名单
一、杭州市(5家)
杭州邦尔医院(杭州邦尔骨科医院)、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建德中医院、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二、温州市(2家)
温州建国医院、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
三、金华市(1家)
浙江金华广福肿瘤医院。
附件2
2022年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复评名单
一、宁波市(3家)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温州市(4家)
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乐清市妇幼保健院、瑞安市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
三、湖州市(1家)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
四、嘉兴市(2家)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
五、金华市(4家)
兰溪市中医院、东阳市红会医院、东阳市横店医院、义乌復元私立医院。
六、衢州市(1家)
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七、舟山市(1家)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精神病医院) 。
八、台州市(2家)
台州市中医院、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
九、丽水市(1家)
云和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