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本土新增395+7584!广州荔湾对社区实行围院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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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
 “崇法心声” 
2022年优秀普法小使者评选活动
经过各地市司法局及
相关单位严格预选
现在进入社会助力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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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12:00-11月28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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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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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95例(广州257例,深圳28例,珠海13例,汕头1例,佛山26例,韶关8例,惠州7例,东莞2例,中山5例,江门2例,阳江4例,湛江18例,茂名6例,肇庆12例,清远6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584例(广州7267例,深圳15例,珠海12例,汕头1例,佛山150例,韶关4例,梅州12例,惠州8例,汕尾1例,东莞33例,中山34例,江门3例,阳江3例,湛江16例,茂名1例,肇庆14例,清远5例,揭阳5例);另有49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477例,珠海5例,中山2例,阳江6例,湛江1例,茂名5例,潮州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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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11月24日晚至今早(25日)截稿前,广州多区陆续发布最新疫情通告,要点速览:
荔湾区:社区、经济联社、城中村、住宅小区等区域实行围院式管理,中小学继续暂停返校;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划定风险区;
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理;
番禺区:大石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
越秀区:划定登峰街、大东街和珠光街风险区域,调整光塔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花都区:调整风险区域、划定风险区域;
增城区:强化增江街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新增风险区域;
黄埔区:到过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白云区:到过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南沙区:公布重点场所、部分区域临时管控。
荔湾区
落实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昨晚,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第12号通告相关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现就进一步落实《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2号)》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以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公共场所、营业场所等为单位,减少人员流动,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非接触式配送外卖和收发快递。
二、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倡导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倡导跨区通勤人员落实核酸“一天一检”,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堂食、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三、社区、经济联社、城中村、住宅小区等区域实行围院式管理。(一)各围院式管理区域保留必要的出入口,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并预留应急通道,确保有序进出。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二)围院式管理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非必要不接受非居住人员来访,按所在街道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核酸检测。(三)房屋租赁中介、业主、二手房东等出租方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经济联社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经济联社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承租单位、公司、个人应同时履行以上责任,主动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
四、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
五、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月子中心、康复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六、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到店自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全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七、旅游景区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发现7天内有本地病例报告城市旅居史的入住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八、请广大居民朋友持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症状,请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出现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立即上门开展抗原检测。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需履行疫情防控相应责任。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瞒报谎报涉疫行踪轨迹信息、风险地区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管理等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一起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攻坚战!
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起,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逢源街厚福大街40号、厚福大街38号、厚福新街1号、厚福新街1号之一、厚福新街1号之二、厚福新街3号、厚福新街3号之一、厚福新街3号之二、豆腐亩四巷3号、豆腐亩四巷5号、豆腐亩四巷7号、豆腐亩四巷9号、豆腐亩四巷11号、豆腐亩四巷11号之一、豆腐亩9号右座区域
(二)金花街1. 恒振里、平明里以西,中山七路以北,永庆街以东,和安南以南所围合区域2. 金信大厦B座(人民北路691-2号)
二、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花地街花地街道东漖北路74号、76号、78号、80号、82号、84号、88号楼
(二)金花街1.金信大厦除B座外的区域2.人民北路以西,中山七路以北,康王北路以东,西华路以南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划定风险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起,荔湾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一、东沙街沙洛新村三巷9-11号,沙洛新村四巷8-10号,沙洛新村五巷9-11号。二、海龙街杏霖街11号(保利花香美苑D1-B栋)。三、冲口街联合围新巷6号、7号、13号、14号,联合围36-2号、36-3号,信联新街1号、3号、5号。四、龙津街德凤里21号、23号、23号之一、32号、34号、36号,长庚小巷3号、5号、7号。五、东漖街芳和中环街11号、12号、13号。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
一、东沙街翠园路以南,沙洛大街涌边以东,新村横街以北以及沙洛东新高速复建房以西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二、冲口街信联4巷以南、信联街以东、信联8巷以北、信联新街以西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三、东漖街芳和中环街1号、18号;芳和中环街2号、3号、4号;芳和中环街5号、6号、7号;芳和中环街8号、9号、10号;芳和中环街16号、17号;芳和中环街19号、20号、21号。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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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东漖街图示含第32号通告所公布的高风险区:芳和中环街14、15号。
海珠区
划定高风险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素社街道
素社一巷18号之二、19号、23号。
怡海路820号。
东翠南街7号。
金汇花苑B3栋。
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二、南石头街道
1.翠城花园8、19、20栋。2.星汇海珠湾A5栋。
三、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169、173号。2.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四、江海街道
1.金穗雅园B2栋。2.聚德中路101号H52栋、103号H53栋。3.聚德路4号D23栋、6号D22栋。4.聚德路56号G47之2栋。5.聚德环街24、26号。6.敦和路134号。7.坚真花园利和街17号D2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3栋。2.赤岗三街18号。3.新港西路239号之二华乐苑。4.新鸿花园江丽路129号。5.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帝华轩B座。6.靖晖街2、3号。
六、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16号。2.可逸家园3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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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
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4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赤岗街道
1.赤岗三街2号、20号。
2.帝景华苑阅庭街2号帝华轩A座。
3.新鸿花园江丽路131号。
4.靖晖街4、5号。
二、素社街道
1.素社一巷17号。
2.怡海路818号。
3.金汇花苑(除高风险区外)。
4.素社东二巷1、5、6、7、8、9号。
5.素社东三巷10号,11号(除高风险区外)。
三、江南中街
1.万丰花园君雅街2号、君雅街4号。
2.可逸家园1、2、4栋。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番禺区
大石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24日起,番禺区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大石街以下区域调整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除核酸检测、错峰取物外,足不出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其余各类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实行核酸3天3检”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山西村东至岗东路、南至南大路、西至岗西路—浦华路、北至关帝岗南侧的围合区域。
(二)大兴村东至新大兴涌、南至朝阳西路、西至岗东路、北至沿江路的围合区域。
(三)官坑村东至东新高速、南至后便岗环村路、西至康同工业园西侧、北至南大干线的围合区域。
二、将大龙街新桥村东至百众工业园西侧围墙、儒腾工业区东侧,南至同德南街东十二巷,西至同德大街、同德南街,北至市莲路的围合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居民朋友如遇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
大石街:020-34787390、020-34784741
山西村:020-84796730
官坑村:020-39102818
大兴村:020-84784496、020-3993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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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
划定登峰街、大东街和珠光街风险区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4日起,越秀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登峰街:下塘东胜街3巷1-13号、下塘东胜街4巷1-7号、下塘东胜街83号后座、85号后座、象岗街1号、象岗后街1号-8号。
大东街:元运街13号。
珠光街湛塘路广善街5号。
以上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二、低风险区
登峰街:下塘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大东街:元运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珠光街:东园路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调整光塔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越秀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24时起,光塔街光孝路58号后座01、光孝路58号后座02、井边巷3号之五、井边巷3号之七、井边巷3号之八、井边巷3号之一调整为低风险区。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执行。 
花都区
调整风险区域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22时起,花都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新华街
(一)田美新都花园1、2、8、9、15、16、22、23、27、28、32、33、39、40、46、47栋。
(二)中华花园新村。
二、新雅街
(一)塘口北路西九巷以南、商业街以北、曙光路以东、塘口北路13号巷以西区域。
(二)自由人花园四期13栋。
三、花城街
(一)罗仙路以南、杜鹃三街以北、天贵北路以东、叶榕街以西区域。
(二)融创天瑞小区。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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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风险区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组研判,自管控之日起,花都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新雅街
东莞村新一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一巷4号、6号、8号。
(二)秀全街
1.九潭村竹基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南向一巷9号、10号,西向四巷13号,西向三巷22号,南向巷49号。
2.马溪村竹布新村4巷1号区域。
(三)花城街
秀全中学新校区清秀苑。
(四)花东镇
花侨迎宾路3号之六(广东省华侨铝制品厂居住小区5号楼)。
(五)炭步镇
1.大田一队二巷3号、5号、6号,7号、8号,大田一队一巷6号,大田一队25号,大田一队三巷6号、6-1号。
2.侨明路北街7号粮所楼。
3.侨兴路1号房地产楼南座。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秀全街
1.风神花园小区及附近区域。
2.风神大道以南、工业大道以北、花港大道以东、朱贵路以西区域。
3.九潭村兴礼巷以南、竹基巷以北、槐庭路以东、竹基大圳以西(高风险区除外)。
4.马溪村校旁街附近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二)花城街
秀全中学新校区(高风险区除外)。
(三)花东镇
花侨迎宾路3号(高风险区除外),花东镇花侨迎宾路5号之一、之九。
(四)炭步镇
1.风神大道以南、大田一队二街以北、大田一队一巷7号小巷以东、大田一队一街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2.东风路、南街路、宝珠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3.东苑直街以南、宝珠路以北、南街路以东、观绿西路以西。
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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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
强化增江街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2022年11月25日6时起至11月30日6时,增城区对增江街西山村、陆村村部分区域(除高风险区外)实行如下管控措施: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群众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村庄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进不出,设卡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村庄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公交车、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原则上不出村。
三、居家办公。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庄内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四、保障运行。除保障市民生活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肉菜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村庄加强“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开展“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辖区内村民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参加各轮次核酸检测,按所在村委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六、及时报备。从涉疫重点地区回来的人要及时向村委报备,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设立服务热线。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上述措施自11月25日6时起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遇生活、医疗等问题,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增江街防控办电话:020-82717133;
医疗保障热线:020-22613388(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山村电话:020-82738648;陆村村电话:020-32823716;生活物资保障热线:13922126996(西山村)、15914350628(陆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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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风险区域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4日起,新增高风险区域如下:
一、荔城街
1.荔城街廖隔塘村(东至隔塘南路,西至鱼塘,南至鱼塘,北至旧村场合围区域)。2.荔城街锦绣国际四期F5栋。3.荔城街广丰西路2号楼。
二、增江街
1.增江街增江大道中45号、47号,光明东路96号、98号、100号、102号,东桥东路20号。2.增江街广汕路34-54。3.增江街西山村新围合作社新村六巷3~7号,七巷3~7号,八巷3~7号。
三、荔湖街
荔湖街荔城花园25栋、26栋。
四、新塘镇
1.新塘镇坭紫村雅居电梯公寓。2.新塘镇中城智慧园b3栋。3.新塘镇南安小迳圩(东至小迳圩商业大街89号、黄埔区塘西七街民房,南至小迳商业大街,西至小迳圩商业大街95号、新市场东街103号,北至黄埔区塘西六街合围区域)。4.新塘镇翡翠绿洲湖翠苑12栋。
、小楼镇
小楼镇腊圃村高丰东路3号、9号、11号。
六、正果镇
到蔚村工业路11号、13号、14号、15号、16号。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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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
到过黄埔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以下附表中提及的风险时间前后1小时到过相关重点场所(详见附表)的人员,立即与当前所在位置社区(村)联系报备,主动到就近核酸点采样检测,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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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
到过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南沙区
公布重点场所、部分区域临时管控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南沙区下述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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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起,对万顷沙镇、南沙街道和珠江街道以下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以下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万顷沙镇:年丰村丰开路75号、76号、76-1号。
(二)南沙街道:大涌村大涌下街26号、26号之1、28号、28号之1、30号、113号、113-1号、113-2号、115号。
(三)珠江街道:泰安社区珠江东路42号、44号、48号、49号、51号、53号、55号、57号,珠江东路十三巷2号、3号,珠江东路十五巷1号。
二、以下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万顷沙镇除年丰村丰开路75号、76号、76-1号外,东至界河,南至张寒字号横耕路,西至消防路,北至开口围排灌河区域。
韶 关
新增9例阳性
11月24日0时-24时,韶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如下:
一、始兴县本土疫情情况阳性
个案1:女,在居家隔离中发现。个案2:男,在居家隔离中发现。个案3:男,在居家隔离中发现。个案4:男,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二、韶关北环高速重阳收费站外省输入疫情情况
个案1:男,在高速服务区“落地检”中发现,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个案2:男,在高速服务区“落地检”中发现,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三、“1121”外市输入疫情情况
个案1:女,在集中隔离中发现,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四、乐昌市广乐高速出口外省输入疫情情况
个案1:男,在高速路口“落地检”中发现,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个案2:男,在集中隔离中发现,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上述个案均已转送至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惠 州
新增7例确诊、8例无症状感染者
11月24日0-24时,惠州市新增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惠城区3例、博罗县1例、惠东县2例、大亚湾区1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惠城区2例、博罗县3例、大亚湾区3例)。
新增病例情况:
病例1:男,45岁,住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前进村,集中隔离发现。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男,42岁,住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前进村,集中隔离发现。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男,40岁,住大亚湾区澳头街道深冲南,集中隔离发现。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4:男,63岁,住大亚湾区澳头街道龙海街96号创新渔具店,社区筛查发现。主要在澳头街道活动,涉及澳头水产码头、前进湾海鲜市场、渔人码头核酸采样点。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5:男,43岁,住博罗县泰美镇康乐路,主动就检发现。11月22日从省外返惠,23日在泰美镇活动,涉及泰美镇现切猪杂粥(政府大道店)、佳亿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泰美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泰美镇市场监督所、泰美镇大参林药店(广场店)。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6:男,47岁,住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园一路,居家隔离发现。11月21日从省外来惠,其后居家未外出。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7:男,22岁,住惠东县北辰酒店,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8:女,31岁,住惠城区江北街道7天优品酒店(佳兆业中心店),主动就检发现。11月21日从省外来惠,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9:男,39岁,住惠城区江北街道7天优品酒店(佳兆业中心店),主动就检发现。11月21日从外市来惠。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病例8、9主要在江北街道活动,轨迹如下:11月22日:百姓大药房云山店、面大王牛肉面馆、窑鸡王(江北店)、sugar食糖。11月23日:江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黎耀阳财神糖水铺(江北店)、新湖公园、陆城沙锅粥、百姓大药房华辉店。
病例10:女,56岁,住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铁路家属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11月21日:火车站外核酸采样点、田心综合市场、大树岭综合市场11月22日:火车站外核酸采样点、益佳鲜超市。11月23日:火车站外核酸采样点、铁路市场、铁路家属区市场、广梅汕铁路购物中心。
病例11:女,44岁,住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园一路,集中隔离发现。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2:男,19岁,住惠东县巽寮湾度假区市场美宜佳综合超市,集中隔离发现。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13:男,49岁,住惠城区小金口街道火车站对面国华宾馆,主动就检发现。11月20日从省外来惠。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14:男,34岁,住惠城区三栋镇莲塘村老楼组,主动就诊发现。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主要在三栋镇活动,轨迹如下:11月20日:名波木艺有限公司、爱家百货旁快餐店。11月21日:名波木艺有限公司、新楼小组莲塘围屋旁核酸采样点。11月22日:名波木艺有限公司。11月23日:名波木艺有限公司、三栋镇华升百货。11月24日:莲塘村卫生站、三栋镇卫生院发热门诊。
病例15:男,44岁,住博罗县泰美镇佳亿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宿舍,集中隔离发现。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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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请有共同轨迹暴露的市民尽快到社区报备并开展核酸检测。
中 山
新增2例确诊、18例无症状感染者
11月24日0-18时,中山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和18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个案1:暂住在古镇镇维也纳酒店,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
个案2:暂住在古镇镇维也纳酒店,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
个案3:居住在沙溪镇岐江公路岭后亨路段,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4:居住在沙溪镇岐江公路横沙路段,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5:暂住在小榄镇东升片同乐大街二路,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6:居住在板芙镇金澳华庭,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7-9:均为个案6的同住家人,为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10:居住在南头镇益耕路福安街,社区筛查发现;
个案11:居住在南头镇将军社区26队,社区筛查发现;
个案12:居住在南头镇南和东路,社区筛查发现;
个案13:居住在南头镇孖沙村穗兴路,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14:居住在南头镇穗西保源东街,社区筛查发现;
个案15:居住在南头镇穗西保源东街,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16:居住在黄圃镇康盛路,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17:居住在南头镇九顷南路,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18:居住在南头镇东福南路香悦名门小区,社区筛查发现;
个案19:居住在南头镇明日豪庭小区,社区筛查发现;
个案20:居住在港口镇石特社区六队,集中隔离发现。
湛 江
遂溪发现2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
11月24日,遂溪县发现2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目前,对甄别出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管控,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个案情况个案
个案1:卢某杰,男,14岁,现住址:遂溪县遂城街道河滨路。
个案2:郑某仪,男,90岁,现住址:遂溪县遂城街道附城村委会南和村。
二、近5天(11月20日至24日)活动涉及重点场所
个案1的活动场所:遂城街道河滨路;遂城街道黄学增纪念中学;遂城街道遂溪县人民医院。
个案2的活动场所:遂城街道附城村委会南和村;遂城街道龙溪豪庭超市;遂城街道湛川东路黄秀琼卫生站;遂城街道遂城第三小学附近。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肇 庆
新增阳性病例10例
11月24日0-12时,肇庆市新增关联“11·14”疫情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0例,其中确诊病例(轻型)5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297: 女,3岁,居住地为高要区珀丽湾,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发现。
病例298: 女,4岁,居住地为端州区华英新城,确诊病例(轻型),集中隔离发现。
病例299: 女,86岁,居住地为端州区港景蓝山,无症状感染者,居家隔离发现。
病例300: 女,60岁,居住地为端州区端州四路,无症状感染者,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病例301: 男,64岁,居住地为端州区华英新城,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发现。
病例302: 女,37岁,居住地为端州区富地御龙湾,确诊病例(轻型),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病例303: 男,13岁,居住地为端州区华英花苑,确诊病例(轻型),集中隔离发现。
病例304: 男,41岁,居住地为端州区文明路,确诊病例(轻型),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病例305: 男,72岁,居住地为端州区东华苑,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发现。
病例306: 女,41岁,居住地为端州区嘉宜花园,确诊病例(轻型),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揭 阳
惠来县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
11月24日0-14时,惠来县报告1例外地来惠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治疗。现将该人员在惠来县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2日15:00 在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乘坐大巴车到达隆江镇凤红村路口,步行至家中无外出。
11月23日全天在家中,期间 15:28-15:54 前往隆江镇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
11月24日00:01-04:34 居家无外出,直至流调人员上门。
如与上述人员有同时段同轨迹交集的,请尽快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等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广东卫生在线、广东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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