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回头看” 守好食品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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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通讯员 早瓦娜尔·阿天摄
11月24日,走访辖区2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25家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10家超市便利店后,塔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卢新魁在工作日志中记录检查情况:检察建议提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实地走访,是该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
今年9月,塔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深入辖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超期、骑手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形。
检察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存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部分外卖骑手存在健康证过期等问题,给群众饮食安全带来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同时,建议相关行政部门严格把关和管理,加强法律宣传,倡导诚信经营。
当地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认真落实整改,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并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相关资质的审查,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环境,提升消费者知晓率。
“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院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塔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阿布都卡哈尔·米吉提说。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早瓦娜尔·阿天 赵春艳
编辑:杨瑞 蒋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