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乡镇(街道)社工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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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9日讯 近日,东营市民政局会同东营市委宣传部、东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东营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东营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的建站标准和管理规范。
自2021年以来,东营市大力推进社工站建设,出台《东营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救助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全市40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实体建设和挂牌,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社工站全覆盖。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东营市社工站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该《办法》。
《办法》指出,到“十四五”末,全市社工站运行完善有效,不断扩大社会工作服务可及范围和受益人群,解决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难题;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优秀社工机构;建设一支以驻站社工为主要力量的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打造全市民政服务品牌“荧光行”。
《办法》明确,社工站与社会救助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行“三站合一”,推进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融合建设发展,通过“项目化运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运作”模式,实施“1+N”服务项目(1个主项目+N个子项目),聚焦困境群体,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保护、社会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搭建基层民政综合服务平台。
《办法》要求,社工站要加强资金保障,各县区(开发区)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明确资金投入比例,统筹各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服务项目。社工站服务项目要严格按照经费使用方向确定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办法》强调,建立“市、县、镇(街)”三级职责体系。市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管全市社工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社工站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采购社工站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社工站的规划布局、办公场所配置,为社工站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统筹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
今后,东营市将持续推进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加强资金投入力度,建成一批社工站示范点,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完善机制建设,出台更多有关办法文件,给予更多政策支持,推进社工站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