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取消“落地检”、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12月7日0-24时,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如下:

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外省入(返)滇感染者61例,其中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53例。

新增省内感染者384例,其中确诊病例46例、无症状感染者338例。分布为:官渡区80例(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76例),西山区31例(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28例),五华区29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28例),呈贡区25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盘龙区16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4例),宣威市1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巧家县10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昭阳区9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腾冲市9例(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香格里拉市8例(均为确诊病例),景洪市6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嵩明县6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富民县6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华坪县5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澄江市5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陆良县5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祥云县5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禄丰市5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楚雄市4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西畴县4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红塔区4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建水县4例(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弥勒市4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马龙区4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会泽县4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通海县4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永平县4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禄劝县4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墨江县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麒麟区3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剑川县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晋宁区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武定县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广南县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蒙自市3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新平县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云县2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巍山县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宁洱县2例(均为确诊病例),文山市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临翔区2例(均为确诊病例),南华县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芒市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元谋县2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古城区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沾益区2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个旧市2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梁河县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安宁市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玉龙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寻甸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开远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勐海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师宗县1例(确诊病例),镇沅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元阳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孟连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镇康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鹤庆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宜良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鲁甸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永仁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景东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施甸县1例(确诊病例),景谷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石屏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宾川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澜沧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罗平县1例(确诊病例),富宁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马关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勐腊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

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2例(昭阳区1例、临翔区1例)。

12月8日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昆明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取消核酸“落地检”

优化场所防控、隔离管控措施等

具体如下

↓↓↓

01

取消核酸“落地检”

取消来(返)昆人员抵昆前报备的要求,全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和公路不再实施核酸“落地检”。

02

优化场所防控措施

优化场所健康码和核酸查验,除下述情况外,均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一)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则现场采样后正常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危急重症患者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新入院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入院,住院期间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或核酸检测。

(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等坚持开展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没有疫情的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三)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四)核酸检测聚焦于感染风险高的区域和人员。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日一检;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每周两检;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五)重要单位、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

03

优化隔离管控措施

(一)感染者科学分类收治。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转入定点医院治疗。现已收治入院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转为居家隔离。

(二)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做好防护及自我监护,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现已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转为居家隔离。

(三)不再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做到快封快解。高风险区人员,隔离第5天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封。出现续发病例的,只管控续发阳性住户,不得延长其他人员的管控时间。

(四)保障高风险区各项安全,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04

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二)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日常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上班。

(三)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的机构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

(四)确保居民外出看病就医渠道畅通,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就诊。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及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就医。医疗机构中出现阳性人员后,对所涉及诊室即消即开,确保日常诊疗服务。

(五)市民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药店加大药品储备投放,及时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可为发热等11类症状患者提供开药服务。

05

做好重点人群摸底及分类管理

居(村)委会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居民健康信息,通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及电话、短信、微信调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传染病患病风险程度等将摸底人群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人群,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分级分类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06

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切实提高预防新冠感染率、重症率。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准确掌握本辖区老年人口底数,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近就便接种服务,提升接种体验,为老年人创造良好接种环境。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要求为准。

疫情防控新十条+解读

12月7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极简版来啦

↓↓↓

 风险区域划分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不能随意采取“静默”管理。

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各地在疫情处置过程中,应快速管控密切接触者,无社区传播风险情况下可不划定高风险区。

 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健康码。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Q:哪些属于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

A:《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中明确: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及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Q:就医是否有核酸要求?

A:《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中明确:医疗机构内就诊人群复杂、人流量大、空间密闭,一旦传染源引入,易造成疫情传播和院内感染发生,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群众正常就医。因此,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诿、拒诊急危重症患者

 隔离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中明确: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经临床观察,感染后大多为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无需特殊治疗

 购药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

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此外,《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中明确: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

 老年人疫苗接种 

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

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

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Q:在加快老年人接种方面是如何安排的?

A:采取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接种服务,优化各项便民措施,打通老年人接种“最后一百米”,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社会运转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医疗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校园 

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

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此外,前述内容中提到,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云南新闻网综合自云南卫健委、昆明市应对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中国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