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云南这三地​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近日
云南三个州市发布通告
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一起来看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红河州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全州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二、感染者应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三、群众到医疗机构就诊时,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拒诊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就诊人员,对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就诊人员,应引导其就近就便进行核酸采样,完成采样后即可就诊;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急危重症患者,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及核酸检测。
四、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应加强人员进出管理,落实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除上述特殊场所外,其余公共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五、全州各地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限制群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到药店购药,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六、乘坐火车、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全州公园、景区景点、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
七、没有疫情的学校应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应正常开放,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有疫情的学校应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八、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
九、65岁以上老年人合并有基础性疾病(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应主动向社区、乡村医生或家庭签约医生进行报备。家有年幼的、患精神疾病的、行动不便的人员,需要照顾的孕妇或80岁以上高龄老人,请家属主动到社区、乡村医生或家庭签约医生处进行报备,做好登记,便于分级分类管理。
十、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坚持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群体免疫屏障。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应及时就医。
以上措施自12月8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25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要求,现就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从12月8日零时起,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二、从12月8日零时起,不再实行怒江健康宝报备。
三、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仅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四、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幼儿园和中小学及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外,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五、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药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六、请广大居民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后续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优化调整。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为更加科学精准开展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2月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从优化调整核酸检测策略、科学精准处置疫情、优化调整隔离方式、优化服务保障四个方面提出新要求。
通知指出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按照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是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无疫情发生地区不再组织开展区域核酸筛查。
二是进出德宏州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是抵边乡镇和抵边村不再组织开展定期核酸筛查。
四是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五是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六是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则现场采样后正常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危急重症患者可免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门诊要提供24小时接诊服务。
七是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八是科学划分风险区。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九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十是规范赋码管理,坚决杜绝不按风险等级超范围赋码。
十一是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十二是各县市要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病区救治重症和普通型病人,州在瑞丽市设立定点救治医院,如需转运至瑞丽市定点救治医院由州疫情指挥部审批;各县市要设置集中隔离救治点收治不具备居家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不再转运至瑞丽定点医院救治。
十三是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十四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实行实名登记。
十五是优化公共场所管理。全州范围内所有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农贸市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十六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十七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八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十九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县市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二十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微信公众号、“怒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德宏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辑:曹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