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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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最新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核酸检测策略。不再按照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近期我市核酸采样小屋继续提供采样服务,满足市民群众“愿检尽检”需求。
二、优化调整核酸查验要求。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监所、中小学、托幼机构等特殊场所,须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各类公共场所做好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再查验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党政机关、大型企业、部分特定场所和重大活动由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和主管单位落实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区域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和健康码,不再开展市外来人“落地检”和“三天三检”。
三、优化调整隔离措施。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措施,隔离第6、7天连续两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时联系所在社区,进行分级分类救治。密切接触者一般采取5天居家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
四、优化调整购药方式。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感冒等非处方药物,无需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名登记个人信息。
五、全面推进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降低新冠肺炎重症率、病死率的最重要手段,请广大市民按照“应接尽接”原则,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0岁以上老年人无明确接种禁忌症的,要主动积极配合完成全程和加强免疫接种。
六、坚持良好卫生习惯。请广大市民继续落实好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减少非必要的聚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市12345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市民群众如有涉疫问题和诉求可拨打咨询。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省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来源: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