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云南多地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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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多个州市发布通告
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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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
关于进一步优化昆明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昆应疫指通〔2022〕14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核酸“落地检”
取消来(返)昆人员抵昆前报备的要求,全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和公路不再实施核酸“落地检”。
二、优化场所防控措施
优化场所健康码和核酸查验,除下述情况外,均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一)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则现场采样后正常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危急重症患者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新入院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入院,住院期间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或核酸检测。
(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等坚持开展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没有疫情的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三)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四)核酸检测聚焦于感染风险高的区域和人员。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日一检;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每周两检;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五)重要单位、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
三、优化隔离管控措施
(一)感染者科学分类收治。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转入定点医院治疗。现已收治入院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转为居家隔离。
(二)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做好防护及自我监护,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现已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转为居家隔离。
(三)不再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做到快封快解。高风险区人员,隔离第5天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封。出现续发病例的,只管控续发阳性住户,不得延长其他人员的管控时间。
(四)保障高风险区各项安全,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四、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二)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日常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上班。
(三)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的机构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
(四)确保居民外出看病就医渠道畅通,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就诊。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及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就医。医疗机构中出现阳性人员后,对所涉及诊室即消即开,确保日常诊疗服务。
(五)市民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药店加大药品储备投放,及时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可为发热等11类症状患者提供开药服务。
五、做好重点人群摸底及分类管理
居(村)委会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居民健康信息,通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及电话、短信、微信调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传染病患病风险程度等将摸底人群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人群,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分级分类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六、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切实提高预防新冠感染率、重症率。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准确掌握本辖区老年人口底数,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近就便接种服务,提升接种体验,为老年人创造良好接种环境。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要求为准。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红河州
红河州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全州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二、感染者应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三、群众到医疗机构就诊时,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拒诊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就诊人员,对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就诊人员,应引导其就近就便进行核酸采样,完成采样后即可就诊;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急危重症患者,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及核酸检测。
四、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应加强人员进出管理,落实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除上述特殊场所外,其余公共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五、全州各地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限制群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到药店购药,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六、乘坐火车、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全州公园、景区景点、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
七、没有疫情的学校应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应正常开放,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有疫情的学校应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八、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
九、65岁以上老年人合并有基础性疾病(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应主动向社区、乡村医生或家庭签约医生进行报备。家有年幼的、患精神疾病的、行动不便的人员,需要照顾的孕妇或80岁以上高龄老人,请家属主动到社区、乡村医生或家庭签约医生处进行报备,做好登记,便于分级分类管理。
十、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坚持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群体免疫屏障。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应及时就医。
以上措施自12月8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怒江州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25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要求,现就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从12月8日零时起,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二、从12月8日零时起,不再实行怒江健康宝报备。
三、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仅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四、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幼儿园和中小学及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外,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五、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药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六、请广大居民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后续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优化调整。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德宏州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为更加科学精准开展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2月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从优化调整核酸检测策略、科学精准处置疫情、优化调整隔离方式、优化服务保障四个方面提出新要求。
通知指出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按照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是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无疫情发生地区不再组织开展区域核酸筛查。
二是进出德宏州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是抵边乡镇和抵边村不再组织开展定期核酸筛查。
四是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五是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六是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则现场采样后正常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危急重症患者可免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门诊要提供24小时接诊服务。
七是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八是科学划分风险区。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九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十是规范赋码管理,坚决杜绝不按风险等级超范围赋码。
十一是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十二是各县市要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病区救治重症和普通型病人,州在瑞丽市设立定点救治医院,如需转运至瑞丽市定点救治医院由州疫情指挥部审批;各县市要设置集中隔离救治点收治不具备居家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不再转运至瑞丽定点医院救治。
十三是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十四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实行实名登记。
十五是优化公共场所管理。全州范围内所有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农贸市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十六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十七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八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十九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县市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二十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普洱市
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33号
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为坚决全面、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出行需求。现通告如下:
一、入(返)普人员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不再扫(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二、除规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外,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
三、进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要单位、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
四、 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须佩戴口罩、测温、扫(验)健康码并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隔离第6、7天开展核酸检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开展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解除隔离。
六、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再进行实名登记。
七、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精神疾病、 免疫功能缺陷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应主动向村(社区)、村医、家庭签约医生进行报备。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群体,应主动尽早接种,有效降低感染和重症风险。
八、全市范围内公布的便民核酸检测服务点继续提供检测服务。采样过程中,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间隔1米排队等候,采样完成后,自行快速离开,检测结果可在“云南健康码”或“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查询。
请广大群众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 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就医,可开展抗原自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曲靖市
曲靖市继续优化调整
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经曲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继续优化调整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入城口等地设置免费核酸采样服务点,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为跨省流动人员免费“落地检”。
二、进入商超、商务楼宇及各类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等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接种疫苗是预防重症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条件的居民朋友们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加强自我防护,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文山州
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
相关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州优化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入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城市内交通工具的人员,需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凭云南健康码绿码通行,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二、进入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体温和查验云南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引导进行核酸采样,完成采样后即可就诊,不得拒诊。
三、对进入药店购药人员,需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凭云南健康码绿码进入,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
四、符合条件的群众要尽快接种疫苗,引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广大群众要继续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社会各界要加大宣传引导,共同营造科学防疫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通告之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
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大理州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7号
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保障群众正常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优化调整我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州范围内所有景点景区、宾馆酒店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乘坐州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购买“一退两抗”药品(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玉溪市
关于进一步优化玉溪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新十条的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核酸“落地检”
取消来(返)玉人员抵玉前报备的要求,全市高铁站、客运站和高速路出口不再实施核酸“落地检”。
二、精准划定风险区,对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高风险区人员,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封,做到快封快解。
三、优化隔离管控措施
(一)科学分类收治感染者。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转入定点医院治疗。
(二)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做好防护及自我监护,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现已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转为居家隔离。
四、优化核酸检测查验措施
除下述情况外,均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一)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现场采样或抗原检测后正常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危急重症患者可免于核酸查验,只查验陪诊人员核酸证明。
(二)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继续实行闭环管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三)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四)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及特定场所根据需要,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五、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正常医疗秩序
(一)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二)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日常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工作。
(三)确保居民外出看病就医渠道畅通,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就诊。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及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就医。
(四)市民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村(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现有居民健康信息,通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及电话、短信、微信调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传染病患病风险程度等将摸底人群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分级分类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七、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做到应接尽接。
八、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等坚持查验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理解、支持和配合防疫政策,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动态优化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维护好全市安全稳定大局。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要求为准。
玉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保山市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县(市、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完善二十条措施,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长期居家老人、居家办公和学习人员、婴幼儿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果无外出需求,可以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二、购买“一退两抗”药品(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乘坐市内交通工具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昭通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防疫健康服务站
1. 自2022年12月8日起,各县(市)区设置的卫生防疫健康服务站全部取消,所有入返昭人员不再查验“两码”。
二、优化核酸检测服务
2. 对入返昭人员取消“落地检”。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为社会提供“愿检尽检”便民核酸检测服务。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两码”。
三、优化收治隔离管控方式
3. 感染者科学分类收治。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转入定点医院治疗。
4.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做好防护及自我监护,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5. 保障高风险区安全,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6. 不再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做到“快封快解”。
四、优化场所防控措施
7. 群众到医疗机构就诊时,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则现场采样后正常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危急重症患者不查验核酸,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住院,住院期间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或核酸检测。
8. 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等坚持开展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没有疫情的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9. 加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管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10.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全市各地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限制群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到药店购药,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两码”。
五、摸清重点人群底数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
11. 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分类管理工作,居(村)委会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并建立台账,分级分类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12. 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切实提高预防新冠感染率、重症率。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各县(市)区要准确掌握本辖区老年人口底数,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近就便接种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接种环境。
六、强化群众健康管理
13. 基层组织要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广大城乡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广大人民群众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并根据国家政策和形势变化逐步优化调整。
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楚雄州
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州级各部门: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居民进入公园、景区等室外公共场所,只需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无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长期居家老人、三岁以下婴幼儿、在家上网课学生、居家办公者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无外出需求,可以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上述措施自2022年12月5日12时起实施。后续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优化调整。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丽江市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现就丽江市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核酸检测
(一)取消核酸“落地检”,全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和公路不再实施核酸“落地检”。
(二)取消社会面免费核酸检测服务,不按照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三)核酸检测聚焦感染风险高的区域和人员,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天1检;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群每周2检;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二、优化核酸查验
优化场所健康码和核酸查验,除下述情况外,均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一)进入各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现场采样后正常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危急重症患者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新入院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入院,住院期间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或核酸检测。
(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等坚持开展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没有疫情的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三)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四)重要机关、大型企业、特定场所和重大活动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三、优化隔离管控
(一)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转入定点医院治疗。现已收治入院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原则上继续在方舱医院进行治疗,达到出院标准后办理出院手续;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居住地(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后续居家隔离措施。
(二)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现已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居住地(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后续居家隔离措施。
(三)不再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做到快封快解。高风险区人员,隔离第5天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封。出现续发病例的,只管控续发阳性住户,不得延长其他人员的管控时间。
(四)保障高风险区各项安全,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四、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二)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日常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常上班。
(三)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对所涉及场所即消即开,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
(四)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及医疗机构信息,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就诊。
(五)居民通过互联网或者药店购买“一退两抗”非处方药品,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药监部门指导药店加大药品储备投放,及时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可为发热等11类症状患者提供开药服务。
五、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65岁及以上患有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患者情况,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社区主动摸排辖区内长期卧床的失能、失智人员以及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员底数及其疫苗接种情况,对重点人群建档,分级分类提供服务,加强生活服务保障 。
六、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要延续前期行之有效的各项便民措施,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要求为准。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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