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26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增案件所处的诉讼与仲裁阶段:318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新增涉案金额:约10,870.12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涉诉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基本情况

  现鉴于公司持有的恒大部分应收款项仍未能回款,致使公司流动性紧张,部分供应商款项未能偿付,以及部分恒大票据持有人行使票据追索权,共同导致公司被诉案件进一步增加。公司根据近期案件梳理结果,自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与仲裁新增金额合计约10,870.12万元。

  二、诉讼与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票据纠纷(148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市仁中瓷砖经营部、重庆苏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恒勤流体设备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等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4,465.45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4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多名自然人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等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合计2,359.68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买卖合同纠纷(105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慕丝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亚陈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意微格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意微格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的石业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等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建材货款等合计3,631.73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四)劳动争议(29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多名自然人

  被申请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

  受理机构: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等

  2.案件基本情况及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因劳务纠纷申请仲裁,申请人请求裁令:(1)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劳务报酬等合计252.51万元;(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利息;(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五)其他事由引起的纠纷(12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山市富帝木业有限公司、上海龙秀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图门仓经贸有限公司、聊城市铭雅物资有限公司、南通富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等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服务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原因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拖欠租金、承揽价款等合计160.75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诉讼与仲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与仲裁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与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涉诉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27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人上海南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曜实业”)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或“标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申请其破产清算。

  ●全筑装饰收到三中院发来的《债务人异议公告》[(2022)沪03破申806号]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司对破产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三中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配合法院相关工作的同时也需要采取包括不限于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等措施积极应对。但具体措施的有效性尚具有不确定性。

  ●破产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1、 若法院受理本次破产申请,全筑装饰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接管,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

  2、 若因破产清算程序导致公司丧失对全筑装饰的控制权,则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将无法顺利进行,会导致重大资产重组终止。

  3、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全筑装饰的实际担保余额约为5.24亿元,若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可能存在被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

  4、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因内部资金往来形成全筑装饰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净额约为3.45亿元,若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应付公司的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筑装饰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任何裁定,本次南曜实业的破产清算申请是否将导致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破产申请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收到三中院发来的信息获悉,全筑装饰债权人南曜实业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申请人(债权人):南曜实业

  被申请人(债务人):全筑装饰

  申请事项:请求裁定对全筑装饰进行破产清算

  事实与理由:2022年6月2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浦法院”)作出(2022)沪0118民初68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全筑装饰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南曜实业票据款11万元及2022年2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LPR计付的利息等。判决生效后,全筑装饰未能按照法律生效文书履行付款义务。南曜实业向青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浦法院依法向全筑装饰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查询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等。然查询结果表明全筑装饰暂无可供执行的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或财产线索。青浦法院于2022年10月25日作出(2022)沪0118执746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由于全筑装饰无可供执行财产,表明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破产申请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01弄98号3层Y区346室

  3. 法定代表人:周爱兵

  4. 注册资本:61,349.6933万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1日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潢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家具、家居用品租赁,销售家具、木制品、机电设备、暖通设备、公共安全防范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

  8.与公司关系的说明:

  全筑装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三、破产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1、若法院受理本次破产申请,全筑装饰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接管,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届时全筑装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预计将导致公司的资产及收入规模大幅下降。

  2、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丛中笑出售公司持有的全筑装饰的81.50%股权。若因破产清算程序导致公司丧失对全筑装饰的控制权,则该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将无法顺利进行,会导致重大资产重组终止。

  3、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全筑装饰的实际担保余额约为5.24亿元,若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可能存在被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

  4、截至2022年10月31日,因内部资金往来形成全筑装饰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净额约为3.45亿元,若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应付公司的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1、全筑装饰为公司主要承接恒大地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营装饰装修业务。近年来,全筑装饰在业务经营上受到了来自新冠疫情和下游房地产商暴雷的双重冲击,尤其是恒大地产作为全筑装饰的第一大客户,其债务危机对全筑装饰造成巨大影响,导致全筑装饰暂时遭遇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无法偿付债务、诉讼增多、风险增大。对此,公司已积极应对,于2022年9月13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剥离全筑装饰的预案,剥离完成后将实现全筑装饰的出表。同时,全筑装饰正在进行积极应对,通过诉讼维权等方式追讨应收款项,维护全筑装饰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2、截至目前全筑装饰尚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任何裁定,所以该事项暂时不会对全筑装饰的剥离造成实质性影响。

  3、目前,全筑装饰尚有应收第一大客户约27.2亿元的款项。随着国家对新冠疫情防疫策略的调整,以及近期国家逐步出台对房地产行业利好的政策,全筑装饰所持债权多为建设工程债权,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全筑装饰将逐步恢复偿债能力。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配合法院相关工作的同时也需要采取包括不限于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等措施积极应对。

  五、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任何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全筑装饰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