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回应医生修改B超单欲贩卖婴儿:其违法行为不在院内实施

近日,一则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关于给予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周湘开除处分的决定》的通报在网上热传。通报称,周湘等人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通过修改B超单等行为,向被害人隐瞒“双胎”真相,计划产后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并已收取定金,最终获刑6年,医院决定予以开除处分。12月10日,广西妇幼保健院告诉南都记者,周湘上述违法行为并非在院内实施,此前院方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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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通报显示,周湘,女,1971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南宁,大专学历,副主任医师。1990年7月21日到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现为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工作。
经查,2019年以来,周湘等人在南宁市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通过修改B超单等行为,向被害人隐瞒“双胎”真相,计划生产后秘密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并已收取他人购买婴儿的定金。周湘等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今年4月1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湘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7万元。10月1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周湘上诉,维持原判。
该通报表示,周湘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拐卖儿童罪,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医院决定给予周湘开除处分。这份加盖广西妇幼保健院公章的通报,落款时间为11月29日。
12月10日,南都记者向广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致电求证此事。该工作人员称,医院确实发文通报了周湘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做出了开除处分决定,“其实这是她和家属在外面的私人行为,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在我们医院内进行。虽然由医院发文通报,但实际上与医院无关,此前医院对此也不知情,详细情况等待院方后续通报”。
采写:实习生 陈子河 南都记者 韦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