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至1小时收8元?茂名这间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智能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智能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智能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x
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9日
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智能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确定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智能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以及《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智能停车场运营成本测算审计报告》,要求确定该公司智能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粤发改规〔201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等规定,我局拟定了《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智能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一)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日渐增多,“停车难”的现象日渐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焦点问题。据此情况,化州市政府第十五届122次常务会听取了市国资中心关于建设智能停车场项目问题的情况汇报,并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建设智能停车场,由市国资中心作为项目建设主体,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市国资中心将此项目交由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乡投公司)实施。
(二)根据市城乡投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期规划建设地点在化州市人民医院户外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623平方米,共设置417个停车位(包括400个机械车位和17个地面停车位),建设两栋智能立体车库(9F),采用智能停车场九层(小轿车)垂直循环+九层(SUV车)垂直循环停车设备。项目概算造价3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33.6万元,设备费用为2985.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80.6万元。资金筹措方式:利用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50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发展改革局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关于调整化州市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调整化州市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化发改抽〔2022〕89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1-440982-04-01-943998)。目前项目进入设备安装建设阶段,预计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三)由于该项目尚在建设阶段,未正式投入运营,市城乡投公司经委托茂名市油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成本测算,结果是运营年成本总额为4,643,411.15元,其中:地面停车位61,674.94 元,立体停车位4,581,736.21元;地面停车位停车服务单位平均运营成本为0.47元/小时·车位,立体停车位停车服务单位平均运营成本为1.51元/小时·车位。
二、项目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由于停车设备不足带来的停车难问题日益严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车辆安全、环境污染等交通相关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停车难已成为制约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瓶颈”。同时,化州城区发展较早,现有停车场不足,导致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因此,市城乡投公司提出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以缓解市区特别是老城区停车难问题。
三、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粤府办〔2022〕5号)
(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粤发改规〔2019〕2号)
(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
(四)《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
四、拟定收费标准
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智能停车场收费标准
方案一:
说明:1、机动车辆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执
   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  
   工程抢修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2、停车收费按日间时段(06:00-22:00)和夜间时
   段(22:00-06:00),停车时间跨日间和夜间两个
   时间段的,分段累加计算。
3、以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收费时段停放不足1小
   时,按1小时计算收费;不足部分按分时段计费,超
   过24小时的重复上一计费周期。
4、地面充电桩车位充电时第一小时减半收费,即第一小时4元,一小时后按上标准收费。
方案二:
说明:(说明部分同方案一)
五、其他规定
  (一)停车场内应有相关人员负责管理,做好服务。
  (二)请按规定使用税费票据,在停车场内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接受社会监督。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三)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9日
来源 大橘大利 橘州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