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双胎”信息,欲偷卖婴儿,一医生获刑6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九派新闻
近日,一则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关于给予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周湘开除处分的决定》的通报在网上热传。通报称,周湘等人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通过修改B超单等行为,向被害人隐瞒“双胎”真相,计划产后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并已收取定金,最终获刑6年,医院决定予以开除处分。12月10日,广西妇幼保健院告诉记者,周湘上述违法行为并非在院内实施,此前院方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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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通报:
医生非法代孕并偷卖婴儿
获刑6年
已被开除
上述通报显示,周湘,女,1971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南宁,大专学历,副主任医师。1990年7月21日到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现为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工作。
经查,2019年以来,周湘等人在南宁市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通过修改B超单等行为,向被害人隐瞒“双胎”真相,计划生产后秘密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并已收取他人购买婴儿的定金。周湘等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今年4月1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湘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7万元。10月1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周湘上诉,维持原判。
该通报表示,周湘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拐卖儿童罪,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医院决定给予周湘开除处分。这份加盖广西妇幼保健院公章的通报,落款时间为11月29日。
医院:
其违法行为不在院内实施
此前医院不知情
12月10日,记者向广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致电求证此事。该工作人员称,医院确实发文通报了周湘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做出了开除处分决定,“其实这是她和家属在外面的私人行为,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在我们医院内进行。虽然由医院发文通报,但实际上与医院无关,此前医院对此也不知情,详细情况等待院方后续通报”。
律师:
若社会影响恶劣
或将面临禁业处罚
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周湘是否会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出狱后,她能否继续从事医疗工作?针对此事,记者咨询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江慧律师。
江慧认为,如果周湘被证实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双胎”,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的行为,显然涉嫌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依法构成拐卖儿童罪。
“地下代孕机构为了提高代孕的成功率,往往在未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会偷偷地培育出两个胚胎,等生产后再告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两个孩子都要,代孕机构就会从中多赚一个孩子的费用,如果当事人不要,代孕机构的人员会转手将孩子卖掉,很多父母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多了一个孩子,而他们的孩子在一出生就已被转卖、遗弃,让人不寒而栗。”
江慧表示,目前,代孕在中国是违法的,参与代孕的医疗人员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找他人代孕,对所生子女不管不问的,可能构成遗弃罪甚至故意杀人罪;为代孕出来的子女违法办理出生证明,可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代孕机构的人员转手卖孩子的行为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跨国代孕还可能牵涉到偷越国边境罪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那么,周湘受到刑事处罚后还能重新执业吗?江慧解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终身禁业”的严厉处罚,但从《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可以得出,即使医师受到刑事处罚、被吊销医师执业证,等刑罚执行完毕满两年后,依然可以通过培训、考核等一系列程序重新申请执业。只有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会面临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