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平台兜售抗原试剂?个人私自售卖新冠抗原试剂违法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近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成为“网红”物资。可细心的市民也会发现,紧缺的抗原试剂在一些社交平台上却有兜售甚至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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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发现,在微信朋友圈,有多人在售卖抗原试剂。为此,记者尝试联系了卖家,询问抗原试剂是否来源正规,是否可以开具发票以便售后溯源。他们都表示,有厂家资源,货品正宗,如有需要,尽快购买。并且对方还告诉记者,不对个人零卖,都是大量批发出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方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个人私自贩卖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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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中秋说,除了受到行政处罚以外,对于存在哄抬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防护用品的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以及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另外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可能还涉嫌非法经营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械罪。
  同时,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上述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如果私自售卖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销售金额超过两百万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江苏台/田远 胡超 盐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