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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发煤炭行业上下强烈共鸣。广大煤炭人纷纷表示,要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力担职责使命,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守牢底线
落实安全责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党组书记、局长 辛广龙
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其中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等论述,为我们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两个确立”在政治上确立了“领路人”和“主心骨”,在思想上确立了“定盘星”和“指南针”,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实践的选择。山东局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核心意识转化为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实际行动。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重点工作首先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实干实绩交出山东矿山安全发展的优异答卷。
深刻领悟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增强“四个自信”
中国在现代化实践中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优势,让我们自信地提出“中国式现代化”。回顾20多年来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实践,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是党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与山东煤监机构刚成立时的2001年相比,山东省煤矿死亡事故由97起、166人减少到2021年的2起、4人,分别下降97.9%、97.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53下降到0.042、下降97.3%,实现了事故总量大幅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针对高风险特殊行业,建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是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战略举措,彰显了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彰显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彰显了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体制,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只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深刻领会三个“第一”的丰富内涵,激发科技、人才、创新的新活力
牢牢把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山东局正在探索实施智能化监察系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汇总、分析数据,对主要地点、重点环节实施全时空连续监测,实现隐患自动抓取、证据自动固定,真正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牢牢把握人才是第一资源,坚持把每一名干部都当成人才培养,力求把每一名干部都培养成人才,通过专题培训、技术比武、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培训,注重在国家局专项任务、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和“四进”工作中选派优秀骨干参加实践锻炼。同时,我作为山东省政协委员,2021年底到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煤矿企业人才培养的提案,推动相关政府部门、高校、企业建立联动机制,为企业输送高素质人才,助力其长远发展。
牢牢把握创新是第一动力,创新执法组织方式,开展周末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突查,监察执法全时段覆盖、全年持续不间断,消除了企业按工作规律性应付检查的现象;创新对地方政府和煤矿上级公司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增加煤矿监管人员编制104个,全省煤矿依法办矿管矿氛围日趋浓厚。我们将立足实际,持续创新观念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制度机制,及时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和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深刻认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在当前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中,高质量发展基础还不牢固,各类事故仍时有发生,我们必须要深刻领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把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目标,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原则,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是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抓好安全。定期向省政府报告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情况、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建议,定期向地市政府通报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建议,积极为地方发展谋良策、出实招。
三是坚持执法与服务结合。主动与矿山企业对接,帮助企业解决疑点难点问题,做到既把脉问诊,又开方治病。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保供、稳定保供。
四是在企业强烈的发展意愿中发现安全问题。在当前发展阶段,我们不能过高估计矿山企业的守法意识和遵法自觉。多年的执法实践发现,企业的守法意识与监管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呈“正相关”关系,执法越严,企业守法意识越强、遵法效果越好。因此,必须不断强化监察执法,才能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增强履职本领
靶向发力监察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巍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员干部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成员带头宣讲、各党支部结合监察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全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入思考,认真贯彻,坚决扛起矿山安全监察职责使命。
党的二十大对矿山安全监察事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殷殷嘱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握好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工作方向,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以实际行动紧跟党的步伐,立足岗位,埋头苦干,扎实推进陕西省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以高水平安全推动陕西矿山高质量发展。
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增强履职本领
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价持续高位运行,陕西作为全国重要能源基地、煤炭大省,存在部分煤矿企业违规下达超能力生产任务,采掘接续紧张,灾害治理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风险。非煤矿山方面,呈现出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的特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总体较低,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复杂严峻。
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化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抓好学习、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深入一线,全体监察员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深化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结合今年前10个月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对辖区矿山安全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从政治站位、工作作风、执法效率等方面自我检视、自我剖析,查找短板不足,提升执法效能,切实履职尽责。
围绕“五个”聚焦,靶向施策发力
临近年尾,企业赶工期进度欲望强烈,各类安全风险加剧,矿山安全监察工作需更加精准细化,紧盯重点环节、靶向施策发力。陕西局将围绕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工作,紧盯不放,精准施策,严细执法,消险除患,坚决遏制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聚焦41处灾害严重且耦合叠加的煤矿,逐矿进行会诊式监察“回头看”,严肃处置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矿井,督促企业构建落实长效机制,真抓实干筑牢灾害防线,防范重大风险。
二是聚焦托管煤矿,开展托管煤矿专项监察,摸清安全底数,劝退在陕西省辖区托管超过3处煤矿的托管企业,严厉打击假托管真承包、层层托管和层层转包,规范托管秩序。
三是聚焦“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狠抓企业“关键少数”,加大违法行为问责追责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对存在过滤监控数据、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等行为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警示震慑。
四是聚焦建设矿井,全面排查全省41处正常建设矿井建设手续、施工单位资质、作业规程落实等工作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矿井建设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对45处长期停建矿井动态巡查,严防擅自复工,协同属地政府做好分类整治,推动整改提升矿井分类处置。
五是聚焦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整改,对今年以来监察发现的135个非煤矿山重大隐患,督促各级监管部门、矿山企业全面开展“清零”行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时限,确保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按期闭环销号,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
在此基础上,陕西局将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执法”,建立完善煤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巡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逢报警、断线”必处置原则,强化24小时在线巡查、风险会商研判处置和远程监察执法,发现涉嫌重大隐患的立即立案查处,延伸监察触角,提升监察效能,精准防范、超前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压实主体责任,夯实矿山安全基础
今年以来,陕西局已完成对7家省属煤矿集团公司的监察执法,针对其所属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警示,督促整改,补强短板弱项。下一步,陕西局将扎实开展矿山上级公司监督检查及主体责任“回头看”,按期完成对剩余11家煤矿企业上级公司的监察执法,督促各企业从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增加安全投入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水平。我们将狠抓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履职尽责,对企业实际控制人不能现场履职,“五职”矿长能力与职责严重不相匹配,外包队伍未纳入企业统一管理的,责令停产整顿,下大力气、用硬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推动非煤矿山安全基础提升。
我们将引导矿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四化”建设步伐,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广水力压裂、盾构机高效快速掘进、顶板离层水地面抽排等技术工艺在全省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害严重矿井的应用,强化示范引领,提升灾害治理整体水平。大力推动煤矿“一优三减”和智能化建设,解决单班入井超500人问题,确保今年完成20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30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目标,实现“减人增安、提质增效”。
统筹发展和安全 
  防范化解风险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海红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安全生产纳入到国家安全的高度进行部署,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定“6543”总体部署,全体党员干部忠诚履行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使命,坚决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推动宁夏矿山安全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各方面。
坚持比实干,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宁夏局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全面科学精准防范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一首要任务上,深刻把握煤矿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显著特点,深刻认识各类大事故都发生在井下变化风险点,教育监察员筑牢底线思维,牢记只要煤矿井下存在采、掘、安、修等作业行为就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可能。着力在督促辖区煤矿用好瓦斯监控系统、加强顶板软岩灾害治理、主动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坚持顶板水治理“三字经”(查、放、评)和老空水防治“四步法”(查全、探清、放净、验准)、提高运输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树立“过构造不预报就是事故”理念上发扬斗争精神,切实加强关键薄弱环节管控。截至11月底,宁夏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煤矿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2起、2人;百万吨死亡率0.046,较2021年下降39.4%;非煤矿山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死亡”。
坚持比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
党的二十大报告多次提到“统筹发展和安全”,强调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宁夏局深刻认识到,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键是要找准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点,立足宁夏发展不足这一最大实际,坚持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到服务中心、服务矿山、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中。精心组织执法比武活动,发挥“矿山安全大讲堂”、顶板管理等4个专业组和3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抓实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两大工程”,监察员“善于说行”的能力逐步提高。组织召开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针对宁夏煤矿安全生产情况部署7项重点工作,主动塑造有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牢固树立“安全是对保供最大的支持,保安全就是最大的保供”理念,对发现威胁矿工生命安全的隐患问题,充分赋予监察员“敢于说不”的底气。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机制,支持煤矿企业联合科研院所探索适合宁夏灾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重大灾害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持续采取超常规监察方式,用自身的“辛苦指数”换来了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比担当,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宁夏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实干精神,结合道德讲堂举办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治教育引领。在党的二十大前后、宁夏疫情防控期间和年终岁尾时段,“一把手”始终带头坚守在安全防范一线,深入开展矿山安全风险精准研判,发挥“局长办公会+执法处室+监察员”三级研判机制作用,紧盯看牢重大安全风险。围绕巩固矿业秩序持续良好发展、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实施精准执法等事关宁夏矿山安全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关键性问题,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非煤矿山监察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构筑矿山安全生产统一战线,推动工作理念由“督企”为主向“督企”与“督政”并重转变,督促地方政府解决区域性、系统性矿山安全风险。经过努力,部分煤矿手续不全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推动地方监管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处罚41万元,打破了多年来非煤矿山执法重大隐患“零查处”,树立了国家监察的权威和形象。
坚持比创新,推动事前预防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宁夏局坚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牢牢抓住事故发生的窗口期、预兆期,为宁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量身定制风险分析研判信息化平台,将煤矿的常态风险点和变化风险点全部纳入采集范围,通过风险点下的感知数据、视频数据、双防数据、安全生产管理数据采集和应用,实现对煤矿井下变化风险和作业情况的动态掌握,为精准执法、精准研判、动态管控提供了信息化手段和技术保证,有力推进透明矿山建设、透明地质作业。同时,坚持在推动“真用”上动真格,制定《煤矿安全风险常态化分析研判实施办法》,持续强化风险预警处置、开展超前风险预警提醒,严格“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平台建成运行以来,及时发现多次事故前兆并及时处置,初步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牵头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即将成为宁夏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首个地方标准。
来源:中国煤炭报
编辑: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