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2023养老保险认证通知!

 
关于开展市本级 2023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朝阳市市本级离退休人员及遗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精神,精准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人社服务新模式,深入落实“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符合朝阳市市本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及遗属。
二、认证周期及次数
1.离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每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个认证周期内需要认证1次。
2.遗属:待遇资格认证每6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个周期内需要认证1次。
三、认证方式
1.手机 APP 认证。可使用老来 APP(进入APP-注册登录-输入手机号-养老待遇认证)、辽宁人社手机APP(进入APP-注册登录-服务-养老待遇认证)、掌上12333APP(进入APP-注册登录-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软件进行认证。
2.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手机APP 进行认证的,可由亲属使用手机代为认证,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进行现场认证。
3.因病瘫痪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申请居住地社区(村)或社保所进行入户认证。
四、认证结果处理
认证周期内成功进行了领资格认证的人员,养老待遇正常发放。逾期未及时参加待遇资格认证或认证未成功的人员,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待遇,待领取资格认证成功后再进行续发、补发。
五、重要提示:已退休人员及遗属发生死亡、失踪、被判刑,其亲属7日内要向负责支付其养老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如果不及时报告或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养老待遇,给社保基金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追回:对涉嫌诈骗的,将提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朝阳市社会保险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