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注意!明年1月1日开始!

2022年12月进入倒计时

再过几天

我们将迎来2023年

一批新规、新政策也即将实施

还有大波新变化

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快来一起看看吧~

河北篇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

近日,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从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6元、80元,提标幅度分别达到30%、33%,惠及全省53.4万困难残疾人和73.9万重度残疾人。

这些家庭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电量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免费电量电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电量,其对应的电费金额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的第一档电价标准(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含税)计算,并由市(县)、区民政部门随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人员供养金一并发放到户。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下月起施行

日前,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条例》共六章47条,进一步明确了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各方的职责,细化了家庭暴力预防、处置、受害人救助等相关措施及法律责任,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抵制家庭暴力,符合见义勇为确认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和保障。

《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日前,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国有企业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保障相应待遇。

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应当共同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统筹大运河及沿线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等文化资源,构建跨区域文化遗产连片、成线整体保护体系;充分挖掘大运河文化价值,系统阐释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

河北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和条件,并公布峰谷时段划分及峰谷电价。《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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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和条件

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均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

二、峰谷时段划分及峰谷电价

(一)峰谷时段划分

峰段8:00-22:00;谷段22:00-次日8:00。

(二)峰谷电价

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

执行合表电价的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谷段电价0.28元。

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的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5分钱。

鼓励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结合本省实际,2022年10月25日省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建立健全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奖励标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及时给予奖励。

《河北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下月起施行

日前,河北省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三十条,重点就强化全社会的慈善意识、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举措、加强慈善活动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将每年9月5日所在周设立为“河北慈善周”。

衡水生三孩补贴5000元

日前,衡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衡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据了解,该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试行。

对女方年满35周岁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通过辅助技术生育第一胎的,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补贴;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产妇由政府给予5000元分娩补贴。符合政策生育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的,给予托育机构补贴,充抵托育费用,第一个婴幼儿每人每月300元,第二个500元,第三个800至1200元。

全国篇

铁路运输新规程 儿童购票有变化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儿童旅客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购买全价票。

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进一步明确车票实名制管理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新版《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所有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新版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和相关车站根据实际情况暂不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并说明理由。旅客遗失实名制车票的,铁路运输企业经核实旅客身份信息及购票信息后,应当免费为旅客挂失补办车票。

《体育仲裁规则》和《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下月起施行

国家体育总局25日在网站上发布《体育仲裁规则》和《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这两项规则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体育仲裁规则》规定,体育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1.对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按照兴奋剂管理或者其他管理规定作出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2.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3.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纠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不属于体育仲裁范围。

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现有工作程序不变。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20万元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除基本功能软件外,手机预装App均可卸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提出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