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起,茂名市人民医院门诊就诊和住院有这些变化

随着新冠病毒肺炎正式更名为新冠病毒感染,同时将于2023年1月8日调整为“乙类乙管”,为切实保障重症救治和进一步方便市民就诊,茂名市人民医院对门诊患者就诊和住院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门诊就诊须知
1.医院东、南、北大门口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门诊就诊患者与陪同人员不再要求填报、查验健康申报卡(包括纸质流行病学调查表)。
3.门诊患者实施高风险侵入性操作或特殊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手术、胃肠镜、肺功能检查、肿瘤放疗化疗、血液透析、门诊输液等;在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等进行有创检查或治疗,就诊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时限随疫情变化调整。
4.倡导进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减少人员现场聚集,原则上不设陪同人员。特殊情况时,陪诊人员不超过一人,排队就诊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候诊必须间隔座位就坐;不可随意摘下或丢弃口罩,口罩摘下时需投入指定的黄色医疗垃圾桶内。
二、住院须知
1.新入院患者进入病区前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时限随疫情变化调整。
2.按照1患者1固定陪人原则,每天由病区护士监测并登记患者及陪人体温。患者不允许离开医院,原则上禁止固定陪人以外的人员进病区探视。
普通核酸采样地点:医院南门东侧
上班时间:24小时
【整理】李阳诗
【来源】茂名市人民医院
【作者】 李阳诗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