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热门法治事件TOP15榜单

 12月热点事件聚焦  
1、最高法: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2、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3、男子被多次记大过遭解雇起诉获赔15万
4、男子给70万抚养费被前妻和现任买房
5、男子婚礼后拒领证让临产女友退彩礼,法院:驳回
6、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维持原判
7、榜一大哥连骗7名女主播40万
8、女子举报父亲被打死一案宣判
9、初二男生遭15人围殴刺伤3人获无罪
10、宜宾世界杯1.4亿赌球案告破
11、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
12、药房连花清瘟进价18卖118被罚30万
13、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
14、便利店水银体温计卖到35.8元被罚7万
15、一股民操纵145个账户大赚1.4亿元
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维持原判、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最高法: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等12月法律TOP事件引发关注。
民事类:
1
最高法: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2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1991年颁布的现行民事诉讼法迎来第五次修正,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12月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推动完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回应社会关注的民诉领域重点问题。
3
 
男子被多次记大过遭解雇起诉获赔15万
 
近日,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员工上班玩手机、顶撞上司被解雇后索赔一案作出判决。80后男子伍某某因上班时间玩手机、扰乱会议秩序顶撞上司分别被公司记大过。此前,他还因管理仓库时出现账目混乱等问题被记大过。公司根据《员工手册》满两次记大过的规定,对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伍某某提出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裁决公司支付其赔偿金15万余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决公司向伍某某支付赔偿金154455元。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4
 
男子给70万抚养费被前妻和现任买房
 
男孩小杰(化名)3 岁时,父母协议离婚,父亲一次性补贴了70万元,当作孩子的生活费。没想到小杰的母亲再婚,并用这笔钱买了房子,房子登记在了自己和再婚对象名下。法院审理认为,小杰的母亲王女士未能正当履行监护职责,对该财产处分损害了孩子利益,应当返还。其现任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在实质上先行占有了该特殊钱款并获得相应利益。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与现任共同返还案涉钱款并支付利息。
5
 
男子婚礼后拒领证让临产女友退彩礼,法院:驳回
 
近日,河南平顶山。男子与女友相恋一段时间后,向女友转款8万元并备注“彩礼”。随后,双方商量婚姻登记事宜,女友表示等婚礼后再领证。可婚礼后男子却提出解除婚约,并起诉怀孕8个月即将分娩的女友,要求其退还9万元彩礼。法院认为,男方的行为与支付彩礼的目的、功能相悖,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遂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刑事类:
6
 
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维持原判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暖曦负担。
7
 
榜一大哥连骗7名女主播40万
 
近日,江苏连云港。女主播小张直播间有位自称章某的男子,频繁打赏出手阔绰,交往中展现出暖男的形象,小张深信不疑掉进陷阱。随后,章某多次以银行卡因打官司被冻结需打通关系等理由,向小张借钱29万余元。
章某原来是一名保安嫌工资低辞职在家,给女主播打赏为“借钱”铺垫,骗来的钱被他挥霍一空。目前,章某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讯中。
8
 
女子举报父亲被打死一案宣判
 
12月20日上午,河南开封中院依法对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青艺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刘得见有期徒刑八年。
9
 
初二男生遭15人围殴刺伤3人获无罪
 
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一案当事人蒋华的祖父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从201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至2020年7月7日一审认定正当防卫判决无罪后被释放,蒋华被羁押了11个月,共计336天。蒋华祖父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10
 
宜宾世界杯1.4亿赌球案告破
 
12月10日,四川宜宾警方破获卡塔尔世界杯开赛后当地首起赌球案,涉案金额逾1.4亿元,2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初查,赌客逾700人。
行政类:
11
 
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演员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潘粤明以自己的名义和形象为保健食品作推荐和证明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构成违法代言广告行为。
12
 
药房连花清瘟进价18卖118被罚30万
 
近日,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因违反价格法,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30万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网店从事药品经营。12月2日至12月6日期间,当事人所售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盒),采购价格为每盒23.57元,销售价格分别为每盒58元、80元、104元,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12月5日,当事人所售连花清瘟胶囊(0.35g*48粒/盒)采购价格为每盒18.5元,销售价格为每盒118元,进销差价率达538%。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药品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且在市监局于12月5日发布规范市场价格告诫书后仍未纠正上述行为。
13
 
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
 
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经查,知网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该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
14
 
便利店水银体温计卖到35.8元被罚7万
 
12月22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张家港市沪闪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17日至19日,该店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分别以27.8元/支、35.8元/支的价格销售水银体温计,销售价格及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体温计。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15
 
一股民操纵145个账户大赚1.4亿元
 
近日,证监会公布了一则针对个人王宝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自福建59岁股民王宝元因控制并使用“林某云”渤海证券账户等145个证券账户,多重手段影响8只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1.43亿元,被处以4.28亿元罚款,总计被证监会罚没5.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