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江歌母亲、刘鑫回应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宣判。围绕法院判决的近70万赔偿,1月3日,江秋莲发文不满刘鑫对赔偿款发起募捐,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回应募捐,“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3日晚,她又发文称,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总共收到2.56万元
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在微博发文称,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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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刘鑫的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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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晚间,刘鑫在微博发文表示自己正经历着网暴,一度想自杀。希望给自己时间和空间去凑齐赔偿款。
对于近70万赔偿款,她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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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3日15时许,这段文字改成了“该我自己承担的我一定承担。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
刘鑫于3日下午14时许再次转发这篇文章,并强调“请给我介绍工作”“这些资助会公示去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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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晚,刘鑫发文称,这篇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总共收到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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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刘暖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江秋莲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人民币,下同)由上诉人刘暖曦负担。
媒体:争议太大的打赏还应及时叫停
1月3日晚,极目新闻发表评论文章:虽然江秋莲起诉刘鑫侵害江歌的生命权,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但是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这一案件背后是江歌无辜遇害的残忍事实,刘鑫虽然没有直接杀死江歌,却因其极度自私自利、冷血残忍的行为,导致江歌遭遇横祸,惨死异乡,事后还在关键事实上一再说谎抵赖。她的所作所为令人不齿,更令人心寒,一度让很多人怀疑善良的意义,害怕人性的丑恶。
这样的一个人,在经历法律判决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我反省,改过自新,而是自怜自艾地向网友伸手要钱,即便真的是为了付赔偿金,也让人觉得无法理解。而仍有数百人给她打赏,这一荒诞现象,更是对公序良俗的极大违背,对道德底线的肆意践踏,某种程度上消解了法律判决的引导意义,是对世道人心的公然挑衅。
而且,即便个人求助不受《慈善法》约束,也不代表什么钱都能上网讨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立法目的与宗旨之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打赏行为同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就是无效的。而如果刘鑫在其长文中,存在隐瞒和扭曲事实,故意误导公众博取同情的情况,那么其行为将涉嫌诈骗,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无论是为了维护法律判决的尊严,还是为了荡涤网络空间的污浊,平台都应该对这样充满争议,令人寒心的打赏行为及时叫停,不要充当小丑演出的舞台,更不要让这场闹剧卷入更多利益纠葛。
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澎湃新闻、极目新闻
原标题:《刘鑫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江歌母亲、刘鑫回应》
编辑:戴晨
责编:曾小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