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结3次离2次?儿戏婚姻不值一“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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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奕婷(重庆大学)
1月8日,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辽宁阜新一女子发视频称6年内与同一人结婚3次离婚2次,共晒出的5本证件引网友关注。1月8日,陈女士爱人张先生回应称二人相识三年后结婚,6年内离婚2次,结婚3次。张先生表示,自己在与陈女士的婚姻之前另有一段婚姻生活,育有一女,已18岁,目前孩子与前妻生活在一起。尽管“6年结婚3次离婚2次”或许尚待证实,但无论如何,视婚姻为儿戏的态度是不值一“晒”的。
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日益改变,人们已经逐渐摆脱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陈旧婚姻观念,逐渐走上以两性平等、自由恋爱、注重爱情为基础的现代婚姻道路,“离婚”也不再是难以启齿的话题。面对不幸福的婚姻,众多夫妻会勇敢选择走出“围城”,各自寻找幸福,这是个人思想和时代进步的良好反映。但与此同时,也有人走入极端,逐渐产生了“过家家”式的婚恋观,频繁地“闪婚闪离”。
诚然,果断地将自己从不幸福的婚姻中抽离需要勇气,牢牢把握自身命运也值得提倡,但轻易而反复地离婚是对爱与责任的背离。自古以来,婚姻就是人生大事之一。《礼记·昏义》开宗明义指出:“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是古代婚姻的“六礼”,每一道程序都有严格的礼节。现代婚姻虽已简化程序,也依然保留着庄重神圣的仪式,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是新人们都要走过的流程。郑重庄严的仪式正是要让新婚夫妻们铭记:家庭婚姻未必像恋爱时期一样浪漫,琐碎和摩擦难以避免,婚姻双方要本着对家庭的责任和担当共同经营,互相理解和磨合。
然而,据新闻中的这对夫妻自述,他们第一次离婚是因为做饭时吵架,第二次离婚是因为经济问题。鸡毛蒜皮的小事和本应共同面对的困难成为了“闪离”的借口,不禁让人难以认同他们“拿婚姻当儿戏”的婚恋观。虽然包容性的环境和简单的程序为离婚提供了便利,但家庭不稳定的状态和婚约忠诚度的淡薄带来的伤害不仅在于夫妻二人,也在于双方家庭。在已生育的情况下,还会影响到孩子。
除此之外,“闪婚闪离”也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加大了社会治理的成本。我国每年有大量结婚、离婚人数,仅以2021年为例,共有763.6万对夫妻完成结婚登记,213.9万对夫妻完成离婚登记。庞大的人口基数下是民政部门繁重的登记管理工作,更有重婚、超生、不登记、虚假登记等“钻空子”行为对手续办理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以至于不少城市办理结婚登记都需要提前预约甚至准点抢号。在仍有感情的基础上,该夫妇频繁的结婚和离婚延长了真正期待和迫切办理者的等待时间,拖慢了公共事务办理的进度。
正是“快捷婚姻”形式的存在,才凸显出离婚冷静期的必要。针对草率离婚、冲动离婚情况增多的现象,民法典确立了自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撤回登记的离婚冷静期,用法律形式让“有可能不会离”的夫妻多了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新闻中夫妻二人频繁的离婚和复婚行为在该法律设立之前,如今若有类似行为将会受到民法典的掣肘。
不过,法律终究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建立健康的婚恋观才是减少此类行为的关键。我们需要明确:值得“晒”出来“炫耀”的不是快餐式婚姻,而是夫妻二人共同进退,相濡以沫的爱和责任。婚姻非儿戏,树立积极审慎的婚恋观念,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才是新时期成熟的婚恋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