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检察 戮力同心书写崭新答卷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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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城·童心圆”品牌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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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案件中,现场勘验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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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检察院秋收送法进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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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诉求问题做实质性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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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
□本报记者 米娜
五年,这是龙江检察发展历史的一点,也是砥砺奋进开启的新篇。
在扬帆时代的浪潮里,龙江检察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忠诚担当检察使命;在风雨兼程的开拓中,龙江检察坚决贯彻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围绕省委“六个龙江”建设,用行动助力全面振兴;在守正创新的征程上,龙江检察按照“一六八”工作总体发展目标,高远站位、争先进位,推动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以闪亮的成绩书写时代答卷。
2018年春,龙江大地新芽吐绿,面对检察机关改革、检察职能调整的新形势,省检察院党组把转隶当转机,通过大调研、大学习、大讨论,审时度势、科学研判,擘画“一六八”龙江检察发展总体工作思路,笃信坚定地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出“进位次、争上游、创特色、育品牌”的号令。9000多名龙江检察人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将激情与汗水、智慧和力量挥洒在龙江47万平方公里的黑土地上。
笃定服务大局 展现检察新担当
自按下启动键的一刻,龙江检察坚持“从政治上看”“在大局中谋”,全力保障龙江经济社会发展。
以雷霆攻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常态化开展,三级院检察长既带头办案,又挂帅出征,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坚决零容忍,897个黑恶团伙被连根拔起,6073名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哈尔滨市李伟、哈尔滨市呼兰区于文波、绥化市范玉等一批中央督导组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黑恶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肃清社会毒瘤,守护龙江风清气正。
为服务粮食安全战略实施,依法严惩涉农、涉地、涉粮犯罪,开展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等系列专项行动,起诉3648人。组织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149件。深入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深入124个县区、832个乡镇、3394个村屯实地踏查,立案3638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918件;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犯罪线索483人,监督挽回、复垦农用地7万亩,保护土壤3万余亩,督促清除处理农村生活垃圾4万余吨,坚决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
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接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活动,起诉7728人。认真办理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207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175件,提起公益诉讼789件。组织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排查99个县(市)区内347个乡镇2038个村屯、4287家农药经销商,立案152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32件;移送违法违规线索、犯罪线索94件。大力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建立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跨区域协作等7项工作机制。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切实加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有效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促进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全面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立足服务保障“六个龙江”战略部署,龙江检察接续出台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保障“六个龙江”建设意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意见等11个指导性文件,全方位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为企业发展良性循环提供坚实保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民营企业涉经营类犯罪的,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因案制宜,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办案促进经济发展正向效能。
坚守公平正义 不负人民新期待
民心所向,法之所往,龙江检察始终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听证尽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工作,建成标准化听证室136个,听证办理案件16964件,其中公开听证15307件,上门听证90件,让当事人把事讲清、听证员把理辩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持续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手段,有力有效化解行政争议819件,其中诉争十年以上19件,全力推动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让涉诉群众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决定,坚决纠正“构罪即捕”“一诉了之”等问题,2022年不捕率43.2%,不诉率24.1%,相较于2017年分别上升了17.5、21.2个百分点。
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延长羁押期限实质化审查,坚决纠正“一押到底”“关多久判多久”等问题,2022年诉前羁押率27.54%,相较于2020年减少了15.49个百分点。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从2019年适用该项制度以来,117360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从零开始稳步提升,2022年制度适用率达到92.3%,最大限度地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五年来,省检察院先后三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增强刑事检察质效。
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纠正5880人,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5285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537件。积极构建“巡回+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新格局,实现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提出书面监督意见706件,移送违纪违法和犯罪线索315件,立案查办职务犯罪46人,巡回检察工作成为全国范本。
“感谢检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问题,我同意这个化解方案,撤回复议申请!”2022年9月15日,省检察院领导深入鸡西市检察院,就一起扣押涉案款物案的历史积案,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并与鸡西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最终找到化解路径,形成了化解方案,当事人非常满意,并表示撤回复议申请,息诉罢访。这是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做实行政检察,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我管”促“都管”的一个生动缩影,也是龙江检察为民解忧的真实写照。
抓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省三级院同步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检察长、检察官受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场所85个;加强建设“冬梅姐姐”等未检元素服务文化品牌,形成了“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态势,以法律的温度描绘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同心圆”。
做好公益诉讼 扛起时代新职责
自2017年公益诉讼制度设立以来,龙江检察人不断创新求索,以“公益”之名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在公益诉讼、为民服务的道路上,留下了可圈可点的成绩。
五年来,省检察院党组坚持“小切口、大作为”、以专项带全局,开展“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异地用警、专班推进,为龙江检察能动履职探索了检察监督新模式。坚决当好“公益代表人”,部署开展“全省城市和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污染治理”等9个全省性公益保护专项监督、“燃气安全”“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等106个区域性公益保护专项监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继续深化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加大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探索力度。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决定,省编办支持三级检察院同步建成公益损害举报中心,有力推动了我省公益诉讼深入开展,并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
一个个数据、一个个专项、一项项成绩记录着龙江检察人在公益诉讼检察路上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扎实有效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人民的满意、党委的认可,人大、政府的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决定,在全国率先形成引领示范效应,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等特色工作,连续三年写入最高检“两会”报告。
龙江检察人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持续。
深化改革创新 开启检察新篇章
走进龙江检察院史室,一系列“率先”举措和成果赫然呈现眼前:率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取得省委支持,出台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具体措施;率先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率先探索“三位一体”龙江特色公益诉讼模式,并全国推广;率先响应省委号召作出“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庄严承诺;率先在全省三级院同步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率先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率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率先推动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落地落实;率先推行市分院检察长差异化考评;率先成立检察理论与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并被列为最高检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全省检察机关亮点工作连续四年被写入最高检“两会”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连续四年高票通过……这些“率先”无声地表达着龙江检察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经历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实现了体制机制的全面跃升。
1824名检察人换下“检察蓝”、转隶新岗位,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同步完成全省三级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建立落实捕诉合一机制,“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并行的新时代龙江检察工作新格局得以确立,机构配置更加协同高效。顺利完成农林检察体制改革,整合优化农垦、林区、伊春、大兴安岭基层检察院设置,精简基层院33个,208名检察人员被调配至案多人少地区,司法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均衡。持续推动员额检察官队伍能进能出,入额1355人,退额756人,绝不让员额岗位成为“保险箱”“铁饭碗”。注重发挥检察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出台创新指导意见,以项目管理、年度评比等方式推进品牌建设,“司法云庭荟”“油城·童心圆”等75个品牌走出龙江、走向全国。
龙江检察始终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把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筑牢红色堡垒,积极打造“党建+检察”品牌,在重大节日、纪念日、新干警入职等节点,组织传统教育,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活动,筑牢政治之魂;通过一次次“龙检大讲堂”、一回回理论案例研讨、一轮轮同堂培训、政治轮训、一期期文化沙龙,在营造书香检察氛围中,提高品位、提升站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数量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锚定高远目标,奋勇争先进位,每一个努力拼搏的星星之火,立足岗位发光发热,以能动履职诠释检察担当,践行改革使命,汇聚成龙江检察破浪扬帆、阔步前行的强大力量。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为建设法治龙江、法治中国贡献坚实有力的龙江检察力量!
本版图片均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