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们在直播间下单,无疑是对主播的信任。
网络直播带货,产品的售后、监管存在部分“盲区”。手机屏幕中拿着产品信誓旦旦介绍的主播们,虽然对外称仅是“推荐方”,但产品一旦“翻车”,主播们也难以逃离连带责任。
于是,这份“信任”又极其敏感脆弱。
近年来,不乏有因产品“翻车”而备受质疑的主播。有深陷“燕窝门”的快手一哥辛巴,有被质疑面膜造假的戚薇,还有被王海打假销售三无产品的疯狂小杨哥。
因为产品的“瑕疵”,头部主播们接连“折戟”,信誉度备受质疑,但带货是一块大“蛋糕”,主播们仍然在“抢食”。
临近过年,各个平台的年货节活动轮番上阵。
最近,又一千万级网红“翻车”了,这次是靠探店吃播俘获千万粉丝的美食博主“特别乌啦啦”,和他直播间销售的生鲜产品车厘子。
新黄河海报:周全 李嘉林
带货车厘子,“翻车”了
尽管“特别乌啦啦”为了挽回声誉,两度发布视频表示“会负责到底”,但“车厘子翻车”事件依然对他的信誉度造成了伤害。
“贵族”水果车厘子,近几年来一直是当仁不让的“明星”,一到冬季就成为很多大V直播间的常客。流量是把双刃剑,尤其是当带货的产品是生鲜时,更容易产生负面影响。
网友小陈在“特别乌啦啦”直播间购买的车厘子坏果
自2022年12月底起,开始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自己在“特别乌啦啦”直播间购买车厘子的糟心经历。有网友更是调侃,自己花328元仅买了7颗车厘子。
新黄河记者看到,许多网友的槽点在于商家拿坏果、软果以次充好,以及“买4J发2J”货不对版等方面。
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吐槽购买的车厘子
随着事件舆论的不断发酵,“特别乌啦啦”本人也在2023年1月1日作出回应,表示会负责到底:坏果在30%以下按个赔;坏果在30%~50%赔付一半;坏果在50%以上全部赔付。
“看到他发视频会赔偿,我找到客服,他们说坏果要每个都拍照。”网友小陈告诉记者,他将5斤的车厘子逐一检查时发现,坏果还好说,拍照就能体现,但那些捏着发软的,拍照根本看不出来。
小陈将坏果逐一拍照后,发给客服,获赔了50元,并且在10天以后收到了一箱可乐,这是“特别乌啦啦”在视频中承诺的,给所有投诉的粉丝补发一箱可乐。
“用上各种优惠券,加上最后赔付的50元,我相当于花263元买了5斤车厘子,价格上没啥优势不说,还闹了这么一出糟心事。”小陈有些后悔,他表示网购生鲜,的确还是要看发货是哪个商家,是不是靠谱。
经过与客服协商,小陈最后获赔了50元。
2023年1月11日晚,“特别乌啦啦”再度发布视频,其表示,截至当天直播间的车厘子已经全部签收,这段时间以来一直有参与售后,如果有粉丝再有问题找助理反馈。看得出来,“特别乌啦啦”依然在尽力挽回声誉。
评论区,网友们的回复也是两极分化,有人认为“特别乌啦啦”虽然犯错,但态度很好,也有很多网友认为“信任一旦丢失,就很难再捡起来”“犯错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特别乌啦啦”除了是抖音知名美食主播外,还曾出演过相关的影视剧。他自2020年入驻抖音发布第一条视频后,便将账号内容定位为“美食探店类”。作为美食主播,他目前有1500多万粉丝,直播间销售产品以食品饮料、家居生活、医药保健为主。
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特别乌啦啦”在近30日的直播销售额在1000万元~2500万元之间,受“车厘子事件”影响,“特别乌啦啦”账号曾出现明显掉粉趋势。
“原切静腌”被质疑为假肉
在“特别乌啦啦”之前,抖音的另一位主播“小贝饿了”也被网友质疑带货产品有虚假宣传、质量等问题。
据媒体报道,2018年7月开始,“小贝饿了”开始在视频平台发布作品,视频类型是美食探店类,目前已经在抖音平台积累了1800多万粉丝。
除了日常拍视频,“小贝饿了”也同样涉足直播带货领域。2022年11月起,“小贝饿了”被另一位名为“盛唐雷音”的博主质疑其直播销售的“雨子坊”和“时小福”藕粉有质量问题。除此之外,“盛唐雷音”还质疑“小贝饿了”所带货的一款牛排质量。
这也引发舆论关注。面对质疑,“小贝饿了”发布视频作出回应。其中,针对“盛唐雷音”提出的牛排是“假肉”问题,“小贝饿了”称“产品为静腌西冷牛排,商家提供的讲解手卡上的商品标题、商品详情页多处提到牛排是原切静腌,肉源为原切肉,工艺是静置腌制。我在讲解过程中绝大多数称之为原切静腌,偶有几次简称为原切”。对此,“小贝饿了”表示“该宣传用语是否规范,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介入,我们也正积极地配合调查。如果调查结论确认我们宣传用语不当,我们也将积极地去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针对此事,红星新闻采访了职业打假人王海,其表示自己也关注到“小贝饿了”被质疑事件。“我觉得她用料理牛排来冒充原切牛排,属于欺诈行为,对带货牛排进行虚假宣传。”
根据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注意到“小贝饿了”被质疑事件。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如果带货主播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如果销售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金额。带货主播需要为产品质量负责,并且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告知义务。若主播存在虚假宣传,可根据《广告法》第56条之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而如果确认主播所带货产品有问题,主播需要为产品质量负责,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产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爆料人”发布的内容为虚假信息,损坏他人声誉,导致经济损失,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一般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
花样百出的套路
回溯最近被媒体接连报道的翻车、打假事件,实际上目前高速发展的直播带货行业依然是“双面运行”,高额的销量、一拥而上的下单率背后仍然难掩隐匿的旋涡,打假人、主播、品牌方和消费者,在千头万绪的关系纠缠中,也衍生了关于法律、行业等一系列问题。
与此同时,直播行业也每天都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在经历了野蛮生长之后,直播的格局在发生着变化。在主播们一口一个“家人们”的亲切称呼下,在这些号称“真心换真心”的噱头之下,实际却是花样百出的套路。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薛冬)
你有什么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