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诉刘鑫案入选法院典型案件!后者未支付赔偿成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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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注意到,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近日,江秋莲诉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入选“山东法院这五年”推动法治进程典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也公布,该案入选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刘鑫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同乡、好友。陈世峰因刘鑫提出分手而心生不满,在刘、江二人进入公寓过道时,与走在后面的江歌发生争执,并持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而走在前面的刘鑫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此后,江秋莲(江歌母亲)与刘鑫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鑫还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鑫与江歌之间形成救助民事法律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江秋莲经济损失496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驳回江秋莲其他诉讼请求,并对江歌扶危济困行为予以褒奖。
刘鑫上诉后,2022年12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点评称,该案一、二审法院的审理和裁判,既展现了法院的专业司法能力,也彰显了司法引领公序良俗的价值追求。
他评价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一、二审法院依法认定,江歌与刘鑫之间形成特定的救助民事法律关系,刘鑫未对救助者江歌尽到必要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依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法院判决详细阐释法律规定,申明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助人为乐、知恩图报的民族美德,是法、理、情有机融合的典范之作。
南都此前报道,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发布消息,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入选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范明志认为该案“作出了符合社会期盼最大公约数的判决”。
目前,因微博募捐,刘鑫微博被限制提现,并永久禁言。1月12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告,刘鑫到期未支付约70万元赔偿款成被执行人,法院1月11日立案,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法院。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