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北京优势,赋能新经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北京城市副中心报 | 记者 关一文 田兆玉 赵鹏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就如何发挥北京优势,赋能新经济,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助力北京数字经济发展,代表和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齐向东:加快将北京打造成智慧城市标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现代城市重塑发展新优势、抢占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表示,网络安全是智慧城市的核心底座,网络安全运营水平决定了智慧城市的抗风险能力。“北京智慧城市建设加速推进,应用场景复杂,安全防护难度大,需进一步加固网络安全底座。”齐向东介绍,智慧城市包含通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终端等众多基础设施,是黑客攻击的重点目标,一旦遭遇入侵破坏,将直接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他建议,北京应加快打造智慧城市安全运营中心,树立智慧城市网络安全建设的标杆,并向全国范围推广。构建“三级联动”的指挥体系,即构建城市一级、行业二级、政企单位三级的城市三级联动网络安全运营指挥体系,实现安全数据和服务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全面感知整体网络安全态势,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监测预警,为政府、公共服务、关键基础设施等业务安全运行提供多层级的网络安全运营保障。
同时,打造“1+1+1+1”的全新模式,实现组织统一、管理统一、技术统一、流程统一“四个统一”,为政府、公共服务、关键基础设施等业务运行提供一体化的网络安全运营保障。
提升实战化的网络安全能力,强化安全防线。开展重点行业和部门常态化网络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责任单位实战化攻防演习,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等手段收集并分析威胁情报信息,提高网络安全预警能力,保障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行稳致远。
刘船:推进边缘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数字经济是“五子”联动中建设国际科创中心的重要突破口。2030年,北京要建设成“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新产业形态将爆发式增长,对数据存储、计算、传输、应用的需求大幅提升。“海量数据处理和响应依赖可靠、高速、超低时延和贴近用户端的算力,中心化架构的数据中心已难以满足要求。”市政协委员、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国内事业部总经理刘船认为,推进边缘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将助力北京数字经济发展。
刘船建议,依托闲置空间建设分布式数据中心提供边缘算力。分布式数据中心自主灵活,机房采用无人值守标准,采用一体化机柜、微模块、集装箱等多种建设方案,通过多站管理驾驶舱一体化资源调度平台运维管理。“可以盘活利用北京市国有闲置土地及空间资产,改造建设分布式数据中心,如电网多站融合模式。”刘船举例,北京区域现有大量自带能源中心属性的变电站、配电室、开闭站、营业厅等电网站点,盘活其闲置室内外空间建设分布式数据中心、综合能源站,可共享电网资源及建设成果。目前,在怀柔发改委、怀柔电力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雁栖湖供电所打造的“多站融合、智慧赋能、数字低碳”综合能源示范站已经建成。又如利用北京数万个铁塔5G基站所属配套站房的闲置空间进行建设,将信号塔升级为数字塔模式。同时,公交、地铁、自来水等场所有大量待盘活闲置空间,这些都是建设分布式数据中心的绝佳资源。
建设分布式数据中心,在有效加强边缘算力供给保障的同时,可带动千亿投资,助力信息科技上下游产业转型升级。他建议,将边缘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基建重点项目库,推广支持怀柔模式,在全市有序推进“综合能源站建设”。建议市城管委牵头规划、建设基于地下综合管廊的光纤通信网络,以支撑边缘算力网络形成,鼓励利用边缘算力基础设施助力城市管理的应用场景探索。制定相应鼓励政策,引导各类资本、金融机构、有经验的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运营,打造具有粘性的数字产业生态系统,推动北京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还可以依托分布式光伏与光储直柔技术打造智能微电网,打造智能微电网,满足数据中心本身用电的同时,余量上网或市场化配售。以分布式数据中心为基础,融合前述余量算力和能源,创新共享构建算力基础设施和各行业智慧平台,为城市智慧化升级服务。
黄勇:推动政府数据共享避免“多头监管”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本市要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底座,打造更具优势的数字产业集群。市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勇教授提出建议,为了发展数字经济本市应推动政府公共数据公开和共享,避免权责边界不清的“多头监管”模式。
这次黄勇带来了“关于通过深化认识和落实法治保障推动北京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他介绍,北京市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已超过四成。目前,多个头部互联网企业总部、分布设立在北京,全国50%的互联网平台独角兽活跃在北京。
黄勇表示,互联网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载体。从实践角度看,“常态化监管”和“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的制度框架、实施体系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一些促进发展的政策尚未形成法治保障,短期性的政策调整往往容易影响市场的长期信心,进而制约投资。
与此同时,我国平台经济领域存在“多法共治、多部门共管”的体制特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电商、消费者保护、广告、信息、安全等规则,都具有适用于平台经济的空间,但监管执法的边界还不够清晰。
黄勇建议,有关各方要更好地处理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关系,树立起发展平台经济就是发展数字经济的理念。更好地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数字经济可以分为基础设施和市场应用两个层面,政府和国有企业应将重点放在信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上,将开发、应用、推广的空间更多地留给市场主体。有关各方还应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宜商环境的法治要求,推动政府公共数据的公开和共享。要做好平台经济领域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执法协调,厘清不同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避免“拉抽屉”等影响确定性和市场预期的多头监管。